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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1-0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3026888或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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