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1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名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1-003TitlePh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和再次质押公告

2011-0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8月4日,公司第二大股东仲维光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480,638股(占公司总股本6.04%)中的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85%)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以下简称:通化建行),与康平公司共同为本公司向通化建行信用贷款62,000万提供追加质押担保。

  (上述质押公司于2010年8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info.com.cn上的第2010-036号公告上)。

  2011年1月12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仲维光先生函告,获悉仲维光先生将上述质押给通化建行的15,000,000股股票全部解除质押。

  同日,仲维光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中的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85%)股票质押给通化建行为本公司向通化建行信用贷款提供追加质押。其中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5%)股票与康平公司共同为本公司向通化建行信用贷款62,000万元提供追加质押担保,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90%)股票为本公司向通化建行信用贷款10,000万元提供追加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期限自2011年1月12日至解除质押日止。

  公司董事会向仲维光先生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公 司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调 查
   第A007版:博客江湖
   第A008版:理 财
   第A009版:深 度
   第A010版:股 吧
   第A011版:故 事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数 据
   第A014版:行 情
   第A015版:行 情
   第A016版:行 情
   第A017版:行 情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