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厦门信达5宗诉讼中4宗为对方拖欠货款 2011-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向南
证券时报记者 向南 厦门信达(000701)最近公告了5个涉及公司的诉讼,其中1个为子公司拖欠工程款,4个为对方拖欠货款,金额较大的是近日立案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信达诺国贸起诉广西钟山县金易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的案件,信达诺要求对方归还货款1903.31万元。 信达诺与金易冶炼公司2010年5月19日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信达诺向金易冶炼公司采购锡锭181(±10%)吨,并约定金易冶炼公司应当在2010年5月20日至2010年8月20日之间向原告交清上述《购销合同》项下的货物。 合同签订后,信达诺依约向金易冶炼公司支付了《购销合同》项下的预付款2600万元。此后,由于金易冶炼公司未能在《购销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原告交付货物,经双方协商后,信达诺与金易冶炼公司在2010年8月25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原《购销合同》项下的货物及数量。此后,虽经信达诺多次催促,金易冶炼公司表示无力履行《补充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除在2010年8月25日向信达诺返还货款396.69万元及在2010年10月25日向原告交付价值300万元的20吨锡锭后,既未向信达诺交付货物,亦未向信达诺返还剩余的临时预付款1903.31万元,并因此造成原告经济损失。 信达诺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买卖合同,要求返还货款本金1903.31万元。 信达诺于1月13日收到了福建省厦门市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厦门信达表示,目前尚无法预计该项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所造成的可能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2010年10月,厦门信达发起3个诉讼追回货款,其中之一是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就深圳市巴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拖欠货款一事提请仲裁,请求仲裁巴科光电支付货款338.85万元及其他补偿费用合计353.85万元。另外2个诉讼为:厦门信达就厦门中也经贸有限公司拖欠公司货款提起诉讼,要求厦门中也经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7.50万元及违约金合计64.12万元;厦门信达就上海浩年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公司货款、代理手续费及代垫的商检费、仓储费等一事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货款285.62万元及相关费用合计292.33万元。上述3案目前皆未判决。 此外,2010年10月福建省林业工程公司就厦门信达控股子公司漳州信达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新增项目工程款一事提起诉讼,要求漳州信达诺公司偿付工程款合计274.29万元,该事项尚未判决。 厦门信达201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4412.93万元。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