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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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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1-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在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商晓波、邓烨芳及股东商晓红、商晓飞、邓滨锋、商伯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三十六个月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其他股东万胜平、柴林、何的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十二个月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公司2010年1-9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年9月末、2010年1-9月、2010年7-9月、2009年1-9月、2009年7-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09年末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鸿路钢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99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4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680万股,网上发行2,720万股,发行价格为41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2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鸿路钢构”,股票代码“002541,其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72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1月18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1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1月18日

3、股票简称:鸿路钢构

4、股票代码:002541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4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4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并上市后限售期
股数(万股)比例(%)股数(万股)比例(%)
商晓波7,09070.907,09052.93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三十六个月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邓烨芳2,00020.002,00014.93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万胜平2202.202201.64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十二个月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商晓红1801.801801.34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三十六个月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商晓飞1801.801801.34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邓滨锋1801.801801.34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商伯勋500.50500.37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柴 林500.50500.37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十二个月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何的明500.50500.37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十二个月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商晓波、邓烨芳及股东商晓红、商晓飞、邓滨锋、商伯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三十六个月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其他股东万胜平、柴林、何的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十二个月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680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72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所持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商晓波7,090.0052.932014年1月18日
邓烨芳2,000.0014.932014年1月18日
万胜平220.001.642012年1月18日
商晓红180.001.342014年1月18日
商晓飞180.001.342014年1月18日
邓滨锋180.001.342014年1月18日
商伯勋50.000.372014年1月18日
柴 林50.000.372012年1月18日
何的明50.000.372012年1月18日
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网下配售发行的股份6805.072011年4月18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2,72020.302011年1月18日
合计13,400100.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Honglu Steel Construction(Group) CO.,LTD

注册资本: 13,400万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商晓波

董事会秘书:何的明

成立日期:2002年9月19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07年12月26日

公司住所: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邮政编码:231131

公司电话:0551-6391405

公司传真:0551-6391725

互联网网址:http://www.hong-lu.com

电子信箱:honglu@hong-lu.cn

经营范围:钢结构、彩板制作、安装;新型建材生产、销售;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门、建筑外窗生产、安装、销售;金属标准件、机械配件、五金件、电器配件、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焊接材料生产、销售;普通货运(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 2001 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公司所属的细分行业为金属制品业(代码C69)。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期持有公司股份(万股)
商晓波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12月24日至今7,090.00
万胜平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0年12月24日至今220.00
商晓红董事2010年12月24日至今180.00
王源扩独立董事2010年12月24日至今
许立新独立董事2010年12月24日至今
朱月泉监事会主席2010年12月24日至今
郝景月监事2010年12月24日至今
胡耿武监事2010年12月24日至今
柴 林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2010年12月24日至今50.00
10开金伟副总经理2010年12月24日至今
11何的明董事会秘书2010年12月24日至今50.00
 合计  7,590.00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商晓波、邓烨芳夫妇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商晓波直接持有本公司52.93%的股权,邓烨芳直接持有本公司14.93%的股权。二人合计持有本公司67.86%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见如下:

商晓波,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62319740330****,高中学历,浙江嵊州人,中国钢结构协会常务理事、安徽省钢结构协会监事长、安徽省浙江商会副会长、合肥市工商联执委、长丰县人大代表、长丰县政协常委。曾获得2006年长丰县第七届精神文明“十佳人物”称号,2007年“浙商创新奖”,2008年全国“抗震救灾先进个人”、2008年安徽省十大经济人物。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邓烨芳,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62319741228****,现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邓烨芳女士为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之一。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其它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资产注释2010年9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09,954,723.49205,996,732.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31,325,265.56133,426,632.85
预付款项 148,982,779.04122,171,760.92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60,189,584.6424,110,374.65
存货 701,808,856.74569,075,964.4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552,261,209.471,054,781,465.8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1,000,000.00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001,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42,113,313.04536,465,777.88
在建工程 23,179,305.6791,630,344.62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公益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06,300,085.10108,240,276.9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11,985.983,981,705.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776,704,689.79742,318,104.95
资产总计 2,328,965,899.261,797,099,570.77

上述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安徽鸿路置业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的招股说明书。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49,698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安徽鸿路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商晓波4,106.8057.36%
邓烨芳53.200.74%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3,400万股

二、发行价格:41元/股

三、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680万股,有效申购为3,060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4.5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2,720万股,中签率为2.2792414316%,超额认购倍数为44倍。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139,400万元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1号《验资报告》。

五、本次发行费用:6,411.45万元,每股发行费用1.89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商晓波7,090.0052.93
邓烨芳2,000.0014.93
万胜平220.001.64
商晓红180.001.34
商晓飞180.001.34
邓滨锋180.001.34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68.000.51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8.000.51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68.000.51
1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深68.000.51
合 计——10,122.0075.56

六、募集资金净额:132,988.55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1.97元/股(以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60元/股(按照2009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公司2010年1-9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年9月末、2010年1-9月、2010年7-9月、2009年1-9月、2009年7-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09年末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注释2010年9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35,500,000.00584,5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15,340,000.00378,303,000.00
应付账款 174,941,431.21305,219,192.37
预收款项 236,501,597.55160,349,983.93
应付职工薪酬 13,502,156.086,508,212.68
应交税费 3,482,962.7910,533,474.65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1,423,426.479,666,514.7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20,691,574.101,455,080,378.4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30,000,000.0055,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3,000,000.0013,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3,000,000.0068,000,000.00
负债合计 1,963,691,574.101,523,080,378.41
所有者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 100,000,000.00100,000,000.00
资本公积 33,861,477.9633,861,477.96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6,219,194.2516,219,194.25
未分配利润 215,193,652.95123,938,520.1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65,274,325.16274,019,192.3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5,274,325.16274,019,192.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2,328,965,899.261,797,099,570.77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经营业绩

201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413.4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2.88%;利润总额10,931.0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7.6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9,125.5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5.8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159.8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9.28%,基本每股收益0.9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7.50%。2010年7-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479.40万元,同比增加43.55%;利润总额4,192.03万元,同比增加40.2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2.62万元,同比增加68.2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96.63万元,同比增加53.21%;基本每股收益0.35元,同比增加66.67%。

本期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出现大幅增长的原因是:一方面,钢结构市场需求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公司订单量持续增加;另一方面, 公司2008年、2009年大幅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所形成的钢结构产能在2010年得到充分释放,产销规模均出现大幅度增长。

(二)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2010年9月30日,公司的流动资产、总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2009年末均实现稳定的增长,与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相匹配,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其中:

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长47.16%,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导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大幅增加。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上年末增长33.30%,原因是2010年1-9月实现的净利润同比增加较多。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9,211.31万元,减少幅度为-93.32%,原因是:本期公司应付账款减少而应付票据增加较多,导致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相应增加;同时随着合同订单的增加,保函保证金也相应增加。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将该类保证金从现金等价物中予以扣除,作为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出处理,从而引起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明显减少。

三、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公司预计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09年增长90%—100%,业绩增长主要系本年度公司钢结构产品订单增长较快,同时新增钢结构产能的释放为产销规模的扩大提供了充分保障。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年12月28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保荐代表人:詹先惠、张鹏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如下: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股票上市条件,同意担任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附件:

1、2010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

2、2010年1-9月利润表

3、2010年7-9月利润表

4、2010年1-9月现金流量表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7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金 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5,876.00
审计及验资费用140.22
律师费用112.00
信息披露费用234.83
股份登记费用13.40
其他费用35.00
合计6,411.45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0年9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本期末较上年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1,552,261,209.471,054,781,465.8247.16%
流动负债(元)1,720,691,574.101,455,080,378.4118.25%
总资产(元)2,328,965,899.261,797,099,570.7729.6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365,274,325.16274,019,192.3633.3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652.7433.21%
项目2010年1-9月2009年1-9月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元)1,614,134,523.221,055,816,224.8552.88%
利润总额(元)109,310,227.5152,630,654.68107.6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91,255,132.8040,414,448.64125.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1,598,776.0638,989,463.61109.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10.40127.5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24.98%17.35%7.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22.34%16.74%5.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593,173.0698,706,294.96-93.3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70.99-92.93%
项目2010年7-9月2009年7-9月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元)614,794,036.76428,273,837.4943.55%
利润总额(元)41,920,258.4329,884,099.9740.2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35,226,154.7220,939,376.1168.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1,976,336.4920,870,514.9253.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0.2166.67%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注释2010年1-9月份2009年1-9月份2010年7-9月份2009年7-9月份
一、营业收入 1,614,134,523.221,055,816,224.85614,794,036.76428,273,837.49
减:营业成本 1,409,583,247.82930,077,413.73538,718,220.10368,736,183.63
营业税金及附加 6,311,380.944,826,671.871,575,767.75577,704.26
销售费用 22,721,862.7014,487,054.228,421,034.365,540,834.77
管理费用 42,855,153.4026,109,781.4616,143,532.4111,482,332.06
财务费用 34,440,485.4727,332,261.2911,902,141.109,990,049.56
资产减值损失 425,466.972,242,902.977,500.002,242,902.9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68,986.93147,136.5768,986.9399,256.5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97,865,912.8550,887,275.8838,094,827.9729,803,086.81
加:营业外收入 11,903,943.662,005,603.793,885,684.46143,468.15
减:营业外支出 459,629.00262,224.9960,254.0062,454.9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填列) 109,310,227.5152,630,654.6841,920,258.4329,884,099.97
减:所得税费用 18,055,094.7112,216,206.046,694,103.718,944,723.8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91,255,132.8040,414,448.6435,226,154.7220,939,376.11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1,255,132.8040,414,448.6435,226,154.7220,939,376.11
少数股东损益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91260.40410.350.2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91260.40410.350.21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91,255,132.8040,414,448.6435,226,154.7220,939,376.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91,255,132.8040,414,448.6435,226,154.7220,939,376.1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注释2010年1-9月份2009年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44,188,215.471,312,774,294.90
收到的税费返还 4,230,234.3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399,836.1820,839,205.53
现金流入小计 1,862,818,285.971,333,613,500.4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40,752,659.851,105,692,012.6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6,615,411.3166,015,837.99
支付的各项税费 55,376,660.8830,487,390.5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3,480,380.8732,711,964.26
现金流出小计 1,856,225,112.911,234,907,205.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93,173.0698,706,294.9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现金 1,000,000.0011,04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现金 68,986.93147,136.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63,122.782,498,799.5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1,132,109.7113,685,936.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77,059,763.16225,852,761.71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2,04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77,059,763.16237,892,761.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927,653.45-224,206,825.5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720,500,000.00554,5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现金流入小计 720,500,000.00554,5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94,500,000.00363,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4,364,481.0523,579,161.3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6,864,954.65
现金流出小计 528,864,481.05453,944,116.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1,635,518.95100,555,884.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2,301,038.56-24,944,646.63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注释2010年9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9,132,295.60186,991,316.83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29,709,752.72131,356,352.99
预付款项 135,028,463.4383,988,744.46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121,027,526.36205,372,858.09
存货 544,504,648.45463,579,943.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289,402,686.561,071,289,215.9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1,000,000.00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91,814,803.4291,814,803.4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88,546,539.91222,022,241.64
在建工程 1,895,578.7555,823,502.1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公益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0,227,039.9750,847,749.6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26,003.893,935,150.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6,509,965.94425,443,447.22
资产总计 1,725,912,652.501,496,732,663.16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注释2010年9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15,500,000.00365,5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79,240,000.00347,303,000.00
应付账款 152,566,281.39264,458,407.31
预收款项 224,029,259.54159,263,447.73
应付职工薪酬 8,117,073.692,841,917.39
应交税费 9,182,440.068,222,104.2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4,763,106.9010,633,585.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183,398,161.581,158,222,462.3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80,000,000.0055,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3,000,000.0013,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3,000,000.0068,000,000.00
负债合计 1,376,398,161.581,226,222,462.38
所有者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 100,000,000.00100,000,000.00
资本公积 33,082,862.1833,082,862.18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6,219,194.2516,219,194.25
一般风险准备金   
未分配利润 200,212,434.49121,208,144.3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49,514,490.92270,510,200.78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9,514,490.92270,510,200.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1,725,912,652.501,496,732,663.16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表

编制单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注释2010年1-9月2009年1-9月2010年7-9月份2009年7-9月份
一、营业收入 2,012,236,036.211,250,714,466.65803,053,492.09538,763,400.74
减:营业成本 1,852,893,268.431,151,328,717.37743,997,544.98494,638,916.18
营业税金及附加 6,097,573.904,662,560.791,571,416.63508,659.44
销售费用 21,253,437.6713,019,472.998,003,586.174,721,093.95
管理费用 29,467,364.7219,346,353.6611,606,145.879,093,860.17
财务费用 19,851,125.0117,369,365.957,800,012.596,083,199.23
资产减值损失 605,689.591,910,474.020.001,910,474.0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0.000.00
投资收益 41,884.9346,400.0041,884.93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0.00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82,109,461.8243,123,921.8730,116,670.7821,853,597.75
加:营业外收入 10,975,761.46666,303.443,867,707.83225,549.80
减:营业外支出 244,554.00262,214.9960,254.0065,214.9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填列) 92,840,669.2843,528,010.3233,924,124.6122,013,932.56
减:所得税费用 13,836,379.1411,205,001.804,735,287.817,933,519.6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79,004,290.1432,323,008.5229,188,836.8014,080,412.94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0.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9,004,290.1432,323,008.5229,188,836.8014,080,412.94
少数股东损益 0.000.00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9000.32320.290.1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9000.32320.290.14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79,004,290.1432,323,008.5229,188,836.8014,080,412.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79,004,290.1432,323,008.5229,188,836.8014,080,412.9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注释2010年1-9月2009年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93,715,960.011,443,450,537.19
收到的税费返还 4,230,234.3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1,683,746.82154,597,779.16
现金流入小计 2,479,629,941.151,598,048,316.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71,272,774.781,362,390,957.3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7,894,488.4840,738,452.01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229,535.1224,157,141.2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8,082,042.4823,360,235.23
现金流出小计 2,494,478,840.861,450,646,785.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48,899.71147,401,530.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现金 1,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现金 41,884.9346,4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63,122.782,498,799.5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1,105,007.712,545,199.5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36,238,673.09132,633,892.44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36,238,673.09133,633,892.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133,665.38-131,088,692.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75,500,000.00357,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现金流入小计 375,500,000.00357,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300,500,000.00310,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0,379,478.8515,807,101.8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309,754.65
现金流出小计 320,879,478.85376,616,856.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620,521.15-19,616,856.5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37,956.06-3,304,018.92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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