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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1年第1号) 2011-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提示 1、2011年1月14日申购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和本周末收益,2011年1月14日申请赎回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和本周末收益; 2、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于2011年1月14日赎回全部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将自动计算,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于每月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2、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查询: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平安银行、温州银行、渤海银行、天相投顾、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国都证券、海通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安信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中金公司、国元证券、宏源证券、西部证券、华泰证券、信达证券、英大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国金证券、华龙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本次应分配金额大于或等于截止2010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X1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1年01月2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11年01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11年01月19日前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7、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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