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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 2011-0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1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1年1月14日上午09:3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六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兼总经理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1-02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深证局公司字[2007]14号文《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8]62 号文《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证局公司字 [2009]65 号文《关于做好2009年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0年7月起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现已完成公司治理自查、公众评议检查和整改提高阶段的各项工作。

  在本次治理专项活动中,公司坚持全面客观、求真务实的态度,牢固树立增强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的意识。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监管机构关于开展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要求切实推进治理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通过本次治理专项活动,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得到提升,治理水平得到提高,现将各阶段的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一)自查情况

  公司自2010年7月份开始逐条对照"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自查公司治理相关情况,并按照贵局《关于深圳辖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具体要求》建立自查工作底稿,拟定相关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高度重视本次治理专项活动,成立治理专项活动工作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负责治理专项活动具体工作的安排与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于2010 年7月1日制定《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人员分工和时间安排,同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和贵局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司制定的治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公司基本情况、目前基本情况"、"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公司独立性情况"、"公司透明度情况"、"公司治理创新情况及综合评价"共五个方面逐项进行自查。

  依据自查情况,公司全面客观地撰写《"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情况说明》,并形成了《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该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0 年7 月3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并接受投资者与社会公众评议。

  (二)公众评议情况

  2010年8月1日至2010年8月30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入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评议阶段。公司设立专门电话和电子邮箱、明确联系人,切实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自对外公布接受公众评议的相关信息以来,公司未收到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关于公司治理的评议信息。

  二、 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落实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虽已初步建立,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梳理,并健全公司内控体系,必要时增订、修改相关制度提交董事会。确保相关制度执行到位。

  公司已于2010年8月1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以上制度经2010年9月6日召开的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正式生效。

  公司于2010 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公司于2010 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除以上通过对内控制度自查发现需要完善的制度并进行修订以外,公司还将进一步开展对内控制度的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完善提高。

  2、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

  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公司网站、公司刊物,开辟投资者专栏并通过互联网等通讯平台加强广大投资者沟通。加强对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工作人员及公司有关部门主管人员的培训,努力培养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人员素质、能力,进一步做好投资者管理工作。

  公司重视投资者管理工作,并充分利用了网络、电话、信件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为投资者创造了更多了解公司的途径和机会,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该项工作将长期持续进行。

  3、公司是新上市企业,相应的投资者关系具体实施方案仍需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

  对重大事件的表决,公司会尽可能考虑网络投票等方式,扩大社会公众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公司可在认为必要的时候,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与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介绍公司情况,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相关建议。该项工作将长期持续进行。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培训还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于2010年7月13-16日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关于中小企业板2010年监管与发展座谈会暨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第七期)》。

  公司董事长于2010年9月17日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内幕交易防控专题培训班》。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于2010年11月11-12日参加了深圳证监局举办的《关于深圳上市公司2010年度董事、监事培训班》并通过了考核。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于2010年11月29日参加了深圳证监局举办的《深圳上市公司2010年治理规范工作会议》。

  公司已将规范治理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控制度汇编成册发放给董监高人员,并提请他们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请保荐机构、律师组织对公司董监高的培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公司及时组织董监高参加深圳证监局、深交所举办的各类培训,以增强董监高人员的自律意识及专业水平,为规范运作奠定良好基础。该项工作将长期持续进行。

  三、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深圳证监局检查组对公司治理情况及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于2010年12月28日出具了"深证局公司字[2010]77号《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 根据该意见的要求,公司认真地进行了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在审议部分投资项目时未按照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可行性分析"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已按监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第七条的规定:对部分投资项目公司安排了相关的业务部门协同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进行调查,对部分投资项目及时补充了可行性分析等相关资料。公司今后也将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要并长期执行。

  2、关于"公司目前内部审计人员仅两个,内部审计的范围主要限于财务报表稽核及募集资金审计,对于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较少涉及,不符合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内部审计工作还有待完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1内部审计人员的配置情况:

  2010年公司实行以专业审计为主,兼职审计为辅的人力配置方式,审计监督体系成员由专职审计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等组成。专职审计人员包括经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审计经理、审计专员各1人。2011年我公司将新增2名审计人员,公司审计人员的编制将达到4名专职。

  现有审计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审计经理:惠党辉,男,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内部审计工作6年;审计专员:汪华琼,女,会计/统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内部审计工作4年。

  2.2、2010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及完成情况:

  通过成立临时项目组的方式,2010年审计部主要完成以下事项的审计:完成月度例行审计12项,主要是对财务报表各项目实施深入审查,检查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完成季度例行审计6项,包括募集资金监控审计、信息系统权限审计;完成内控项目审计4项,包括内控评估、人资管控、供应商管控、费用管控审计等。2010年公司未涉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审计工作的不足之处在于未参与投资项目的审计,审计部门已将此列为2011年的审计重点规划之一。

  2.3、2011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容规划情况:

  1)、 例行审计方面(需要1.5人力)。工作内容包括:开展月度合并报表审计,加大对资金使用管理、资产/存货及呆滞处理、应收确认及不良款处理、应付款事前抽查、税务执行等项目的审计力度;拓宽季度例行审计范围,关注重点风险领域,实施季度采购价格/比例管理、销售资信/价格管理等内控审计,募集资金审计;

  2)、项目审计方面(需要2人力)。工作内容包括:完成年度内控项目审计6项;各子公司内控评估审计6项;临时性审计,包括投资审计、工程结算审计、舞弊投诉调查审计、KPI审计、任期、离任等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数暂不确定;

  3)、其它事项(需0.5人力)。工作内容包括:审计制度、流程、方法的更新及完善,授权体系的维护;参与其它制度政策制定;内控文化建设,内控监督体系的建设;审计结果跟进落实;外部机构工作的配合及协调等。

  公司今后也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要求长期执行。

  四、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总结

  通过本次开展的治理专项活动,增强了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拓展了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了公司治理的水平,为公司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奠定厚实的基础。

  借助于监管机构的热情指导,凭借公司内部的周密组织、认真安排,本次治理专项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但由于公司设立时间和步入资本市场的时间均较短,公司治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司需要建立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未来,公司一方面将继续增强公司董监高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另一方面将积极学习、探索并创新规范治理的手段,努力通过完善的制度及严格执行来规范公司治理。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持续深入地开展公司治理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报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1-03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于2011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5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6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7,105,329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0,894,671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007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09年2月8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新增20万台低压变频器扩建项目和年新增1,200台中压变频器扩建项目,投资金额合计160,000,000元,本次发行超募资金合计580,894,671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0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9,400,000元设立控股子公司徐州英威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24,360,612.25元,其中35,327,417.09元为控股子公司徐州英威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剩余募集资金。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1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减少财务费用133.75万元(按六个月贷款基准利率5.35%计算)。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当募集资金项目需要时,公司将及时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度;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孔雨泉、赵相宾、周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为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股东利益。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负责将该部分资金足额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公司保荐人意见

  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石引泉、黄自军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根据本公司对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项目的了解,及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该事项表示无异议的意见,主要依据如下:

  1、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保荐人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1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负责将该部分资金足额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另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此举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决定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14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1-0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1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1年1月14日下午13:3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六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杨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对自查中发现的公司治理存在的不足之处逐一进行整改,并严格按照《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深证局公司字[2010]77号)的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已就治理专项活动情况形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各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的要求。通过本次开展的治理专项活动,增强了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拓展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了公司治理的水平,为公司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奠定厚实的基础。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1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负责将该部分资金足额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另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此举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决定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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