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1-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 年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6号)文件,公司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内容具体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51,852,76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配股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0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