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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1-03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元月十九日在贵阳公司所在地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元月7日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董事长陈中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经出席会议董事认真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振华新能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担保公告详见今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1-04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振华新能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元月19日召开的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振华新能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2010年7月设立。该公司2010年12月完成生产经营设施建设后,于2011年1月进入正式生产运营阶段。该公司为保证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拟向广东发展银行凤岗支行和中国银行东莞市凤岗支行各申请一年期、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为此,向本公司请求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本公司认为,该公司借款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其发展有助于提升本公司整体业绩,为此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凤岗镇黄洞玉泉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付贤民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为99%,李树军为1%。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和超级电容器,以及相应储能系统和组件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实际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担保)总额计人民币为15,5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也没有逾期担保情形。 四、其他事项 按照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无论被担保公司那方股东向金融机构作出担保承诺,均由被担保公司出资各方按投资比例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元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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