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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证券代码:000659 公告编号:2011-00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1月21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参加表决8人,其中董事麦乐坤女士全权委托董事林子弘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有效。经会议讨论,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境内担保人民币综合贷款额度共同条款合同》项下的《循环贷款协议》续展的议案 2008年3月公司作为借款人代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借款人),与银团签订《境内担保人民币综合贷款额度共同条款合同》、《长期贷款协议》和《循环贷款协议》,由上述银团提供:(1)总计金额不超过11.5亿的五年期长期贷款额度;(2)总计金额不超过13.5亿的三年期循环贷款额度。 现在,三年期循环贷款额度即将到期,按照《循环贷款协议》的约定,在循环期届满前3个月,借款人可以通过借款人代表向贷款代理行申请将循环贷款额度的最终还款日延展2年。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作为借款人代表,决定向贷款代理行申请将《境内担保人民币综合贷款额度共同条款合同》项下的《循环贷款协议》的最终还款日延展二(2)年(“续展期”),续展期自2011年3月18日开始,循环期内适用于循环贷款额度的条款和条件同样适用于续展期。其他条款不变。 授权公司副总经理招镜炘先生代表公司与贷款代理行、循环贷款行签订《续展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1、鉴于公司2010年定向增发实际发行新股68,000,000股,新增股份于2010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10年12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56,295,6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267,605,724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488,689,876股。 2、公司控股股东Asia Bottles (HK)Company Limited 所持有的199,605,724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于2011年1月7日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股份性质变成无限售条件股份。至此,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由267,605,724股变更为68,0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688,295,600股。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结果及限售股份总数变化的情况,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提请于2011年2月9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1日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证券代码:000659 公告编号:2011-004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1月21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1年2月9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2011年2月9日上午10:3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内可以乘坐61 路或62 路公共汽车到达珠海保税区巴士站) (四)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1月31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境内担保人民币综合贷款额度共同条款合同》项下的《循环贷款协议》续展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见2011年1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董事会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1年1月3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二)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嘉宾。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代码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1年2月9日10:00 至10:30 (三)登记地点: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大会签到处。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8931098,8931096; 传真: 0756-8812870 联系人 :陈立上、李春辉 六、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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