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 2011-01-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阚宏柱先生因出差在外,全权授权董事林科闯先生代为表决,其余六位董事均参加了本次会议。 1.3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1.5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1.6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总经理林科闯先生及财务总监黄智俊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主要财务指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是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为银华基金,中国银行-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同为大成基金,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为银华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行-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为大成基金,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4.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2.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林秀成先生及其儿子林志强先生持有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100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71.50%,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5.02%,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16.5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51.56%。 4.3.2.2控股股东情况 ○ 法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3.2.3实际控制人情况 ○ 自然人 ■ 4.3.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4.3.4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LED和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通过不断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自身技术,巩固自有知识产权保护,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生产设备的运转效率,严格管理,规范运作,确保公司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强化了公司在国内光电领域的龙头地位及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技术的国际领先优势。 公司进一步加强LED液晶背光、照明及地面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领域等产品的研制、开发与专有技术保护,截止目前,公司已申请专利109项,其中申请国外专利2项,已获得授权专利39项。并且公司研发用于液晶显示屏背光源和照明领域超亮度LED芯片获得了多项奖项,其中TFT-LCD背光源的超高亮度LED芯片项目获得了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信息产业化重大技术发明,该项产品技术主要应用于电视、电脑等液晶显示屏背光,本次获奖更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市场覆盖面和竞争力。 公司在青海省格尔木已安装完成的1MWP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于2010年10月正式并网发电,运行稳定,得到当地电力部门及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公司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已被国家财政部、科技部、能源局纳入金太阳示范工程,并获得了财政支持,将更有利于加快推动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应用和快速发展。 公司与美国EMCORE Corporation合资成立的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是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地面太阳能应用光伏(含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和系统,提供与产品相关的各项技术服务。该项目规划总建设规模年产1,000MW光伏系统及组件,总投资80亿元人民币,建设期为5年, 分三期建设,第一期年产光伏系统及组件200MW生产线于2011年底建成投产。淮南市人民政府将向合资公司分两期提供项目工业用地不少于1600亩和财政补贴款5亿元及按产品每销售1W补贴1.4元不超过14亿元的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目前,前期筹建工作已准备就绪,即将动工建设,力争当年投产。 公司2009年募投建设的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已于2010年6月24日正式逐步投产运行,报告期内获得了一定经济效益;公司2010年度完成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10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净额297,960.00万元投资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实施芜湖光电产业化(一期)项目。目前,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购置的 MOCVD设备现已到达48台套,安装完毕38台套,15台套正处于调试试产阶段,并将逐步产生效益。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销售收入86,261.08万元、利润总额54,492.05万元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26.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销售收入增长了83.42%、利润总额增长了166.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了132.73%。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 ①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②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③公司资产等变动原因 由于公司实施了2009年度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10股的方案、完成了2010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10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净额297,960万元事项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的逐步投产及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建成和采购的部分设备陆续到达,故公司本年度资产构成比上年度发生较大变化。 (3)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①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是经公司2009年12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在芜湖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新购设备处于安装阶段。目前,该公司预定的107台套主要设备MOCVD现已到达48台套,安装完毕38台套,15台套正处于调试试产阶段,并将逐步产生效益。 ②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是经2010年12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淮南成立的合资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尚处于筹建阶段,未开展业务。目前,该合资公司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前期筹建工作已准备就绪,即将动工建设,力争当年投产。 ③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是经2010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的合资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利润为补贴收入。目前尚处于筹建阶段,未开展业务。 2、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所处行业发展趋势 ①LED是一种半导体固体发光器件,能发出红、黄、蓝、绿、青、橙、紫、白色(加荧光粉)的光,具有节能、环保、寿命长等特点,无论从节约电能、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角度,还是从减少环境污染的角度,LED 作为新型照明光源具有替代传统照明光源的极大潜力。由于发展时间短,市场需求大,产能明显不足,LED行业将面临极大的发展机遇。 ②随着全球不可再生能源的日渐枯竭和人类环保意识的增强,可再生能源作为重点发展目标,在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取之不尽,清洁安全,是理想的可再生能源,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太阳能将是人类新能源利用方面的科技发展方向。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已日趋成熟,是最具可持续发展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之一,IMS最新预计,2010年全球光伏新安装量实现了130%的高速增长,达到15GW,至少有22个国家2011年的光伏新安装量将超过50MW,其中的18个国家将至少安装100MW,有4个国家的安装量将至少达到1GW。2011年光伏安装量还将有两位数的增长,到2011年底全球光伏安装量将累计达到58GW。特别是公司研制成功的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被认为是国际最新型光伏发电系统技术,优势明显,面临爆炸式增长机遇,发展潜力巨大。 我国的太阳能资源非常丰富,分布范围广,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我国未来的能源发展战略要求,先后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和《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列为科技发展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纳入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安排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技术进步,降低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规定2020年中国的太阳能发电装机量达20GW。近日举行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部署了2011年22件能源大事,能源局提出了将把光伏产业培养成为中国先进的装备制造产业和新兴能源支柱产业,这被业界视为太阳能发展的重大利好。来自能源工作会议的消息称,今年将继续在西部地区开展光伏电站项目特许权招标,总规模在50万千瓦左右。建设青海格尔木太阳能发电基地,推进青海、内蒙古太阳能热发电等示范项目建设。同时,加快实施“金太阳工程”,支持建设若干个新能源示范城市,支持吐鲁番新城太阳能建设。此外,专家预计今年各地的临时上网电价将陆续获批,2012年国家的差别化光伏上网电价有望出台。国家鼓励和支持光伏并网发电,不但达到绿色环保的目的,而且会逐步改变我国传统能源结构,对克服我国能源紧张、改善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具有重大意义。 (2)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①LED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先进的硬件MOCVD配套设备,还需要领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研发团队。近两年,国内LED行业发展迅速,企业纷纷购置MOCVD硬件设备,而在技术和人才等软件方面相对忽视。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的正常扩展,公司通过外招、培训等方式,现已储备了大量的LED技术专业人员。公司作为国家人事部认定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不仅引进了当今世界先进的LED外延生长和芯片制造的设备,而且还拥有由国内外光电技术顶尖人才组成的技术研发团队,掌握了领先的外延片生长及芯片等核心技术,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全色系超高亮度LED芯片生产企业,实现全色系超高亮度LED芯片产业化生产基地。并且公司已经拥有77台国际一流的MOCVD和与之相匹配的芯片制造生产线及检测设备,到2011年6月份,公司即将达到144台套设备,具备年产外延片560万片的生产能力。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产品系列的完善,能够通过提高产品档次、批量生产等降低产品成本,获得规模效益明显,部分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②公司目前生产的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作为清洁安全、洁净无污染的“第三代太阳能发电系统” 被认为是国际最新型光伏发电系统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常规硅基电池和薄膜电池受原材料限制,成本下降空间很小,光电效率低,存在光衰不稳定,环境污染较严重等劣势,而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技术在大幅度提高转换效率、节能减排、降低太阳能电站成本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可以弥补一般太阳能电池板对蓄电池充电时必须在强光照射下才能发出足够的电量进行充电和充电时间相对较短的不足。公司在第三代太阳能高倍聚光发电系统已取得了一定成果,承建的青海省格尔木市1MWP示范光伏电站项目已并网发电,运行稳定,各项指标系数理想良好。加上公司与美国EMCORE Corporation合资合作,各自运用在专业技术、供应链开发、规模生产以及市场推广等方面的优势,强强连手,相互协作,具有国际领先的绝对竞争优势,特别是在大型并网电站中的应用前景巨大。 (3)公司未来发展机遇 在过去的“十一五”期间,LED 作为高效节能、长寿命的半导体照明产品,得到了大力推广,并且在2006 年科技部“863”半导体照明工程攻关计划等政策的引导下,高亮度LED产业进入加速发展的新阶段,为LED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随着国家”十二五”规划政策的出台,国家决定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节约能源,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国家这一政策将对我国LED产业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必将促进我国LED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发展动力强劲。 另,公司研发的高倍聚光太阳能 (俗称“第三代太阳能发电系统” ) 正符合国家推广的“重点开发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及产品,开拓多元化的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市场。”的号召,该产业的兴起必将会提升整个聚光光伏产业,引导国内外企业向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低碳技术、循环经济等绿色经济的重点领域转移,未来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3、新年度的工作计划 (1)继续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继续加强技术人员的扩充和稳定,同时寻求新的技术支撑,加强产品研发力度,进一步提高现有生产设备的有效运转和产能,优化生产工艺,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2)抓紧芜湖(一期)项目安装调试工作,争取早日见效,快速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扩展市场,提高公司产品占有率,确保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稳步增长。 (3)积极推进淮南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项目,尽快启动并完成子公司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建设工作,争取早日建成投产运行,为公司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企业竞争力。 (4)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进一步投入精力培养提高公司现有工程师的技术水平,建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5)加强公司自有专利技术的国内外申请和保护,加大产品销售力度,进一步拓宽公司的产品市场销售渠道与优化公司销售客户; (6)加强LED产业链布局,积极参与国内外上下游知名企业同盟的产业战略合作,保证公司主要原材料充足供应及产品稳定的销售渠道; (7)加强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执行力,使公司运行更规范,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6.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事项于2009年10月实施完毕,共募集资金净额79,978.20万元人民币。截止到报告期末,共使用募集资金77,456.2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38.61万元,当前余额2,660.59万元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当前余额主要是项目部分尾款尚未结算完毕所致。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已于2010年6月24日逐步投产,本年度产生净利润4,010.00万元,实现效益情况较好。 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事项于20010年10月实施完毕,共募集资金净额297,960万元人民币。截止到报告期末,共使用募集资金219,546.8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26.15万元,当前余额78,539.28万元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向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一期)项目建设。截止报告期末,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光电产业化(一期)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产生任何收益。公司后续将募集资金投向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光电产业化(一期)项目。目前,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购置的 MOCVD设备现已到达48台套,安装完毕38台套,15台套正处于调试试产阶段,并将逐步产生效益。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公司严格按照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3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0年4月1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资成立公司,公司名称为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从事LED封装、应用,汽车照明灯具及其他应用领域各种相关零部件等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等业务。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以货币出资4,080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51%;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3,920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49%(该事项已于201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刊登)。截止报告期末,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已经取得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340208000011(1-1),法定代表人为李从山,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为LED封装、应用,汽车照明灯具及其他应用领域各种相关零部件等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等业务。目前尚处于筹建阶段。 (2)本公司以位于湖北省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的193.29亩土地评估作价对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本公司投资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3.34%(该事项已于2009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刊登)。截至报告期末,该综土地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为了快速推进产品与市场对接,目前该公司已经租赁厂房展开正常生产经营,新厂房已建设完毕,正处于室内外装修阶段。 (3)2010年12月3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和美国EMCORE Corporation在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名称为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分销地面高倍聚光太阳能应用(HCPV)组件和系统,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总投资80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占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该项目规划建设期为5年, 分三期建设(该事项已于2010年8月3日、2010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刊登)。目前,该合资公司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前期筹建工作已准备就绪,即将动工建设,力争当年投产。 6.4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5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1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929.58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67.48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197.05万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0年年末总股本656,369,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31,273,979.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期初资本公积余额为1,159,715,438.66元,本年增加3,644,658,941元,累计资本公积余额3,760,630,489.66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以现有公司总股本656,369,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为1,444,013,776股。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芜湖市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2月1日签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将坐落于开发区东梁路北侧龙山街道办事处保顺社区745,780.7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出让总价款283,397,000元,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用于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项目建设(该事项已于2010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刊登)。目前,该土地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2、本公司以2009年11月30日作为增资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基准日,以本公司位于湖北省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的193.29亩土地评估作价人民币5,000万元对该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本公司投资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3.34%(该事项已于2009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刊登)。截至报告期末,该综土地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3、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芜湖市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12月26日签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将坐落于开发区东梁路北侧529,975.2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出让总价款201,391,000元,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用于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目前,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支付款项80,000,000元(该事项已于2010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刊登)。目前,该土地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报告期内,该部分贷款已全部偿还完毕。 (2)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保证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光电产业化(一期)项目尽快投产并产生效益,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决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徽商银行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60,000万元,借款期限5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10%。本公司将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已经2010年10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10年11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到报告期末,上述借款事项尚未发生。 7.4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参股子公司神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在青海省格尔木市建设3MWP并网示范光伏电站项目,该项目单位造价以2.60万元/KW为结算价格,总金额7,800.00万元,该事项经2010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0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已安装完毕1MWP并网光伏电站,该电站运行稳定,各项指标系数均理想良好,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运转效率,获取更精确的运行指标系数及为后期研制生产积累更多的经验,尚未最终交付确认,故本报告期内未确认销售收入。 7.4.2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7.4.3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7.6.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是否披露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或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8 监事会报告 8.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行使职权,并履行义务。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资产的安全,董事会决策程序科学、合法、有效,决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严明,规范运作,我们检查了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和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充分发挥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均公平、公允和合理,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有助于保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合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董事长:林秀成 总经理:林科闯 财务总监:黄智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董事长:林秀成 总经理:林科闯 财务总监:黄智俊 合并利润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董事长:林秀成 总经理:林科闯 财务总监:黄智俊 母公司利润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董事长:林秀成 总经理:林科闯 财务总监:黄智俊 (下转D76版)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