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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多营销出新招到期不清算 先续约后赎回 2011-01-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方 丽
一对多到期续约又出新招:选择赎回的投资人先签同意延期的协议再办赎回手续。虽然这一方式对持有人并无实质性影响,但投资人并不都愿意“卖”这个人情给基金公司,特别在一对多业绩不佳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证券时报记者 方丽 1只一对多即将到期清算,基金公司却给持有人一个奇特的退出方式:先签署同意延期1年的协议,然后再申请赎回——这是近期一位一对多持有人的遭遇。基金公司采取这种“迂回”的方式,以期一对多顺利延期。 某网站一位网友发帖表示,目前他所投资的1只一对多产品在1月21日到期,接到销售渠道信息是,他可以按照原来的时间表赎回走人,但同时要签署同意该产品延期1年的协议。另有持有人表示也接到了此类电话:“销售渠道想让这只产品延期,但续约成功需要得到所有持有人的同意,操作难度很高。如果给想退出的持有人退出的方便,那么续约成功就更有保障。”该人士表示,基本上是“卖个人情”给基金公司,想退出的投资者仍然可以自由退出,愿意续约的也可顺利续约。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因市场震荡不已,这只已经到期的一对多产品业绩表现一般,受业绩不令人满意的影响,不少持有人对该基金公司这一做法表示不满。一位持有人表示不打算签署续约协议,因为一旦产品续约成功,他如果仍然选择退出的话还要签赎回合同,增加自己的麻烦。甚至还有一对多持有人表示:“原一对多合同就是1年期限,到期就要清算,早就想赎回了。” 实际上,一对多续约问题一直困扰基金公司,以至于基金公司普遍没有太大动力推动一对多产品续约,多数是发行新产品提供给想续约的持有人。不过,部分到期净值在1元面值之下的一对多产品,基金公司就非常想续约1年,将净值“填平”甚至赚钱后再结束,这样基金公司就可以提取业绩报酬。 上海一位第三方人士评价,如果基金公司能采取这样的方式成功续约,可能成为业内一对多续约新招。不过,他表示,从持有人角度来看,是否愿意续约还是看一对多的业绩水平,如果一对多业绩是实在太离谱,这样进行营销可能会起反作用,引起持有人不满,从而影响该公司的品牌形象。 不过,也有人士表示,一对多到底是新鲜事物,仅从1年时间就判断这一产品是否有投资价值比较“草率”,投资者还要长期考察基金公司一对多业务。同时,他还表示,1年期一对多产品投资期限太短,不利于基金经理操作,如果续约成功的话,可能有利该产品创出好业绩。而且,目前基金公司将一对多产品期限普遍拉长,半数以上是3年期以上的一对多产品。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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