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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黔轮胎A 股票代码:000589 编号:2011-011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百花大道41号) 2011-0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公告时间:2011年1月27日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黔轮胎A”)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新增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10】1864号文核准。 (三)本次股票的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11年1月31日 3、股票简称:黔轮胎A 4、股票代码:000589 5、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254,327,065股 6、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71,609,13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71,600,362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8,776股。 7、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325,936,203股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次发行前,无限售条件股东合计持有254,297,809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99.99%;有限售条件股东均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29,256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0.01%,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的无限售条件股份:71,600,362股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国资公司”)于2004年4月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原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12,970.6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0%。截止2010年9月30日,贵阳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8,484.35万股,占总股本的33.36%,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贵阳市国资委”)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贵阳国资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20日,原名称为贵阳市综合投资公司,经贵阳市人民政府筑府办通[2001]108号文件批复同意,于2002年1月17日更名为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为贵阳市人民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依法对贵阳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企业行使出资者职能。经营范围为经济建设项目投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社会公益项目投资、国有资产及国有股权经营。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9年12月31日,贵阳国资公司总资产270,129.45万元,净资产211,623.75万元,2009年度净利润15,022.45万元。 贵阳国资公司除控股黔轮胎A外,同时为贵阳市商业银行第一大股东,持有其25.87%的股份。 2、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贵阳市国资委,是贵阳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代表贵阳市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市政府授权监管的国有资产,并承担授权监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其主要职责为依据《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市政府授权监管的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市政府授权监管的国有企业的资产重大重组、产权变动及转让、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分析和决策。 (四)本次配股发行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2011年1月19日收市后,黔轮胎A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六)配售股票的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本次配股共计71,609,138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依以下原则上市流通:有限售条件部分获配股份仍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日为其原有限售条件股份解禁日;无限售条件部分获配股份将于2011年1月31日上市流通。 控股股东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承诺:本公司认配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的应配股份25,453,062股,在本次配股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予卖出,如有卖出由此所得收益归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71,609,138股 (二)发行价格:6.86元/股 (三)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四)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1]0034号验资报告。 (五)募集资金总额:49,123.87万元 (六)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3,104.64万元(包括承销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配股登记费用等),每股发行费用为0.43元。 (七)募集资金净额:46,019.23万元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28元(按照201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发行后每股收益:1.11元(按照200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1、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黔轮胎A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黔轮胎A申请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售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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