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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国恒铁路 证券代码:000594 公告编号:2011-007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恒铁路 股票代码:000594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绍兴县杨汛桥镇高家居委会 联系电话:0575-84574302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1年1月26日 特别提示 1、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国恒铁路的股份。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国恒铁路的股份。 4、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参与认购国恒铁路非公开发行股票6,500万股,并与2010年7月9日国恒铁路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 10 股转增 2 股,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国恒铁路7,800万股,其所持限售股份锁定期已满,并已于 2010 年 12 月 21 日实现上市流通。 5、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国恒铁路股份。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绍兴县杨汛桥镇高家居委会 3、法定代表人:俞吉伟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99.8万元 5、注册号码:330621000079818 6、税务登记证号码:330621689143297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对外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生产经营) 9、营业期限:200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0日 1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股份的情况。 11、联系电话:0575-84574302 1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3、股权结构: (1)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3,366.6 万元,持有其33.3333%的股权; (2)浙江天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3,366.6 万元,持有其33.3333%的股权; (3)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3,366.6 万元,持有其33.3334%的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权益变动目的 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因业务拓展需要资金支持,于2011年1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2009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国恒铁路股票10,000,000股。截至2011年1月25日,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完成减持国恒铁路股票10,000,000股,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0.67%。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有意向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国恒铁路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权益变动方式 1、经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 准,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 727 号)的核准,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国恒铁路非公开发行 A 股的 6,500 万股, 2010年7月9日国恒铁路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2股,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国恒铁路限售股份7,800万股,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5.22%。 2010年12月16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国恒铁路限售股份7,800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2月21日。 2、2011年1月21日,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10,000,000股国恒铁路股票,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0.67%,交易均价为3.86元/股。截至2011年1月25日,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完成减持国恒铁路股票10,000,000股,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0.67%。 3、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国恒铁路股份行为未引起国恒铁路控制权发生转移;其不存在未清偿的对国恒铁路的负债,亦不存在损害国恒铁路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发行人之间的重大交易及前六个月买卖国恒铁路股票情况 1、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国恒铁路发生重大交易。 2、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外,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买卖国恒铁路 A 股股票。 六、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不存在未披露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七、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备查文件原件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俞吉伟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一: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俞吉伟 签署日期:2011 年 1 月 26 日 附件二: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俞吉伟 签署日期:2011 年 1 月 26 日 证券简称:国恒铁路 证券代码:000594 公告编号: 2011-006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恒铁路 股票代码:00059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33 号 联系电话:0451-55511466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11 年 1 月 26 日 特别提示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国恒铁路的股份。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国恒铁路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9 年参与认购国恒铁路非公开发行股票 12,500 万股,并于 2010 年 7 月 9 日国恒铁路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 10 股转增 2 股,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国恒铁路15,000万股,其所持限售股份锁定期已满,并已于 2010 年 12 月 21 日实现上市流通。 5、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市场交易减持国恒铁路股份。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33 号 3、法定代表人:刘洋 4、注册资本:人民币58,000万元 5、注册号码:10504041000415 6、税务登记证号码:230198127044342 7、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信托业务。 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股份的情况。 10、联系电话:0451-55511466 11、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2、股权结构: (1)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20,88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6%; (2)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金出资12,276.70万元,资产出资2,0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4.615%; (3)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18,381.94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31.693%; (4)大连新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4,461.36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7.69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权益变动目的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将2009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国恒铁路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让减持,截至2011年1月25日,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已累计完成减持国恒铁路股票82,400,000股,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5.5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有意向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国恒铁路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权益变动方式 1、经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 准,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 727 号)的核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国恒铁路非公开发行 A 股的 12,500 万股, 2010年7月9日国恒铁路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2股,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国恒铁路限售股份15,000万股,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10.04%。 2010年12月16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所持国恒铁路限售股份15,000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2月21日。 2、自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1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市场的六次交易累计减持82,400,000股国恒铁路股票,合计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5.52%。此六次交易分别为:2011年1月6日,转让减持1,000万股,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0.67%;2011年1月11日,转让减持1,000万股股票,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0.67%;2011年1月12日,转让减持1,600万股,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1.07%;2011年1月13日,转让减持1,000万股股票,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0.67%;2011年1月20日,转让减持1,920万股,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1.29%;2011年1月24日,转让减持1,720万股,占国恒铁路总股本的1.15%。 3、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国恒铁路股份行为未引起国恒铁路控制权发生转移;其不存在未清偿的对国恒铁路的负债,亦不存在损害国恒铁路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发行人之间的重大交易及前六个月买卖国恒铁路股票情况 1、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国恒铁路发生重大交易。 2、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买卖国恒铁路 A 股股票。 六、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不存在未披露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七、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备查文件原件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洋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一: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刘 洋 签署日期:2011 年 1 月 26 日 附件二: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刘 洋 签署日期:2011 年 1 月 26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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