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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0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1、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新联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9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3.80元/股,发行数量为2,1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4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 3、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1年1月25日结束。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资金总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网下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70万股)配号的方法,将资金有效的股票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排列,然后依次配流水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摇出6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70万股股票。 5、根据2011年1月24日公布的《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17家股票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158,522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4,690万股。 二、网下配号及摇号中签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配号总数为67个,起始号码为01,截止号码为6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1年1月26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新联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根据《发行公告》,本次网下发行共摇出6个号码,每个中签号码可认购70万股新联电子股票,中签号码为:50、07、15、65、26、35。 三、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420万股,获配的股票配售对象家数为6家,中签率为8.95522388%,超额认购倍数为11.17倍,最终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420万股。 四、网下配售结果 根据摇号结果,股票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注:1、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网下摇号配售方法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五、定价信息披露 1、股票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2、根据主承销商出具的新联电子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方法,研究员认为公司合理估值区间为44.1—49.00元/股,对应2009年每股收益的市盈率区间为74.75—83.05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原则计算),与公司盈利模式相似的可比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截止日对应2009年每股收益的平均市盈率为58.34倍。 六、持股锁定期限 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七、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股票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股票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韩奕、陈娟、周洁、张宁、季李华、虞敏、黄飞、刘平、张伟 联系电话:025-83290726、025-84579793 联系地址:江苏南京中山东路90号 邮编:210002 发行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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