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1-006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同时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现场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月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森根国际3B3层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陈怡律师、杨慧颖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1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1,113,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0%。 二、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增设了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月25日下午15:00至2011年1月2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网络投票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223,1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85%。 三、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的股东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三项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46人,代表股份101,336,521股,占总股本的67.45%。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由于激励对象中,何巧勇、何国杰、何杰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巧女的直系亲属,关联股东何巧女、唐凯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18,559票。同意票为3,479,47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反对票为38,580票,占1.1%;弃权票为500票,占0.0142%。 1.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股票数量;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18,559票。同意票为3,480,17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反对票为37,880票,占1.08%;弃权票为500票,占0.0142%。 1.3股票期权的分配;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18,559票。同意票为3,479,47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反对票为37,880票,占1.08%;弃权票为1,200票,占0.0341%。 1.4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禁售期 ;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18,559票。同意票为3,479,47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反对票为37,880票,占1.08%;弃权票为1,200票,占0.0341%。 1.5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18,559票。同意票为3,479,47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反对票为37,880票,占1.08%;弃权票为1,200票,占0.0341%。 1.6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18,559票。同意票为3,479,47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反对票为37,880票,占1.08%;弃权票为1,200票,占0.0341%。 1.7实施股权激励的财务测算;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18,559票。同意票为3,479,47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反对票为37,880票,占1.08%;弃权票为1,200票,占0.0341%。 1.8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18,559票。同意票为3,479,47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反对票为37,880票,占1.08%;弃权票为1,200票,占0.0341%。 1.9股票期权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行权程序;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18,559票。同意票为3,479,47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反对票为37,880票,占1.08%;弃权票为1,200票,占0.0341%。 1.10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18,559票。同意票为3,479,47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反对票为37,880票,占1.08%;弃权票为1,200票,占0.0341%。 1.11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18,559票。同意票为3,479,47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反对票为37,880票,占1.08%;弃权票为1,200票,占0.0341%。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刊登在2011年1月1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1,336,521票。同意票为101,297,44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票为37,880票,占0.04%;弃权票为1,200票,占0.0012%。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1,336,521票。同意票为101,297,44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票为37,880票,占0.04%;弃权票为1,200票,占0.0012%。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陈怡律师、杨慧颖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