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铝业 公告编号:2011-002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2011-0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与三井物产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井")签属铝型材购销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共同生效。 2、合同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实际订货,以三井每次单独下达的订单,决定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买卖价格以及其他条件。据双方初步协商,预计2011年每月供货量约为100吨。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三井长期以来致力于向日本国内及海外所有客户提供集市场营销、金融、物流及风险管理领域的先进功能为一体的整体业务方案及服务。 法定代表人:东仲富彦。 注册资本:1500万日元。 主营业务:生铁和合金废钢。国内贸易和相关产品的企业炼钢原料,国内贸易和商业的非铁金属废料废钢。非铁金属制品(再生铝铜合金,钛和铝产品)。国内贸易和商业。铁矿石,煤炭,石油焦,矿物质和其他国家的贸易和商业。环境事业。钢和铝罐及垃圾处理机。出售设备(建材,机械,污染控制设备等)等。 注册地:东京都中央区八重洲一丁目3番7号。 三井与利源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通过前期市场调查等方面的沟通与了解,三井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产品:铝型材(由利源采购铝锭,加工成型材后销售给三井公司,采取"基准铝锭价+加工费"的销售定价原则)。 2、适应业务:面向日本的出口业务以及面向日本地区以外日资企业业务。 3、利源与三井双方互相承诺,凡是适应以上条件的业务,双方互为独家代理,保证双方的经济利益。 4、铝锭基价:铝锭价格为下订单上一个月上海长江有色金属铝锭现货平均价。 5、加工费:每吨产品加工费在15000元-27000元之间(具体价格,按每次订单产品协商确定)。如有新产品采购,双方再另行协商加工费。 四、本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本协议协商的加工费,2011年该产品的收入约为3500万-4800万。本协议铝型材属深加工铝型材,产品附加值较高,公司在通过三井内部严格审核、提供样品合格后,与之确定了合作关系,将深加工铝型材市场向更深层次拓宽,以此预计会带来更大的的市场效应。 2、本协议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对三井形成依赖。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6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