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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3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1-0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69,161,0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52,353,50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5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2月1日。 一、公司已发行股份情况及前期解除限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2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00万股。并于2008年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1,300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5,100万股。 2009 年5月16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4.9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09年6月3日,200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5,100万股增至22,650万股。 2、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6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9月2日向特定9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 股2,863万股。其中,郑钟南先生认购股票数量为286.3万股,限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10月12日;其余八家投资者认购的股票数量为2576.7万股,限售期为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10月1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0年10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前股本为22,650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25,513万股。 3、历次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2009年2月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226,0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98,875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2月2日。 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5,513万股。 二、相关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票限售股东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郑钟南及其关联股东郑巧娇、许贝娜、章先杰承诺:在发行人本次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其他股东李先飞、陈琼辉、许锡雄承诺:在发行人本次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郑钟南、李先飞、章先杰、陈琼辉 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东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参与认购的非公开 发行股份投资者承诺:控股股东郑钟南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2010 年10月12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他八家投资者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2010年10月12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郑钟南、郑巧娇、许贝娜、章先杰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上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流通上市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2月1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69,161,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30%,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2,353,5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0.52%。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 注一:郑钟南——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9,847,791股,占其持有限售股份总数的25%,占公司股份总数15.62%。其余119,543,374股继续锁定:其中116,680,374股作为高管股份继续锁定,其中2,863,000股作为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继续锁定。 注二:章先杰——公司董事,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2,375股,占其持有限售股份总数的25%,占公司股份总数0.017%,其余127,125股作为高管股份继续锁定。 四、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五、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郑钟南、郑巧娇、许贝娜、章先杰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 (3)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郑钟南、郑巧娇、许贝娜、章先杰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未为上述股东提供担保; (4)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南洋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 备查文件 1、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报告 2、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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