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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1-04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虹商场租赁公司所属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 有限公司地产项目部分商业面积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1月25日,公司所属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签订《赣州中航城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将“赣州中航城”项目九方购物中心地下一层至地面四层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的商铺租赁给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作为商业零售经营场所,租期为20年(从商场开业之日起算)。双方协商确定起始租金为34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算),从计租第四年开始租金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2%。租金支付方式为当月租金于当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到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向承租方提供商业服务,商业服务费固定为5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算)。总交易金额约25,860万元(含租金和商业服务费)。 (二)关联关系 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所属子公司,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是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审议程序 201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虹商场租赁公司所属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地产项目部分商业面积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仇慎谦、汪名川、曾军、石正林、黄勇峰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张宝华、徐俊达、王建新、武建设进行表决,并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上述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交易双方介绍 (一)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0日成立,注册资本2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欧阳昊,公司住所为赣州市长征大道国家电网长征营业厅二楼,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 2、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2009年主要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10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 1、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14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高书林,公司住所为南昌市西湖区中山路318号,经营范围为兴办实业、国内贸易;机动车停车服务、零售卷烟、雪茄烟、预包装食品、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散装非直接入口食品、冷冻(藏)食品糕点加工、销售、场地租赁(以上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2、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是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2009年主要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10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1、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于1984年5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40,01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光权,公司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 号地铁大厦20-24 层,经营范围: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食品、食盐、饮料、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10月30日止)、农副产品、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家具、玩具、工艺美术品等商品的批发、零售及相关配套服务;酒类的批发和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金银珠宝首饰零售;国内版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的零售;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停放业务;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国家专控的商品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需凭许可证经营,其中,烟草零售业务经营期限为2008年12月31日止);自有物业出租。 2、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是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其39.52%的股权。 3、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2009年主要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10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赣州中航城”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江新区翠微路与长征大道交汇处东南角,分为A、B两个地块,由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其中,A地块九方购物中心建筑面积为64,963平方米,包括地下一层及地上四层。本次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所租赁房屋为九方购物中心地下一层至地面四层的百货及超市主力店商铺,建筑面积约为2.5万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双方确认的建筑图测量为准),用途是作为商业零售经营场所。 四、《赣州中航城项目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甲方(出租方):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二)乙方(承租方):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 (三)签约时间:2011年1月25日 (四)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房屋:江西省赣州市章江新区翠微路与长征大道交汇处东南角中航城项目九方购物中心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的部分,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详见前文“关联交易标的情况介绍”中所述); 2、租赁期限:为自“商场开业日”起算,持续至满20个租赁年度的最后一日止。 3、租赁费标准:租赁房屋的首年租金的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34 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元/平方米/月)。租金从计租第四年开始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2%,依此类推直至租赁期间届满。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向承租方提供商业服务,商业服务费固定为5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算)。 4、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于租赁年度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底单时间为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当月租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不足月时按天计;以当月日历天数为基准按实际发生的自然日计算); 5、生效条件:合同在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经甲乙双方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定价依据 公司所属子公司根据对全国重点三线城市的考察,以及对项目所在地赣州及其周边同档次商业物业租金水平的调研,结合项目的商业定位和经营目标,并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充分协商后确定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同时根据目前同行业广泛采用的递增幅度,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了租金的递增幅度。 六、本次披露的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商业地产运营模式和目前的市场实际情况,通过引进天虹商场百货及超市,有助于丰富“赣州中航城”九方购物中心的经营业态、提升项目的档次和形象、吸引目标消费客群、增加持有经营物业的收益。 七、2011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1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徐俊达、王建新和武建设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将所属子公司地产项目部分商业面积租赁给天虹商场作为商业零售经营场所符合公司商业地产运营模式,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项目的配套水平和档次。该关联交易的费用标准是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以目前周边市场同档次物业租赁价格为参考确定的,定价公允,符合市场行情,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合理的。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赣州中航城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1-05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二、业绩预告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较去年同期调整后净利润同向大幅上升,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地产项目在2010年满足确认收入条件,故地产板块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有大幅上升,从而导致公司整体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 2、公司自2009年1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有所增值,相应确认税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预计约为5,400万元,从而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2,500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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