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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2011-001TitlePh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11-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1年1月2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1年1月27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侯国俊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原聘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2010年审计业务,由于对2010年的审计时间不能达成一致,为保障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同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负责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工作。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在经过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提议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2010年年度审计服务。

经审议,同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负责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2010年度审计服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鉴于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业务情况,公司董事会做出改聘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在发出《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3、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因此,同意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结果,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1年2月16日召开。(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有关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上午11:00(北京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1年2月10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6、会议议题:

关于变更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2月14-15日北京时间10:30——16:3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6、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2)邮政编码:832000

(3)联系人:李刚 李新莲

(4)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7、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事项: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变更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议案的表决,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项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上述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议案的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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