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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2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1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1年1月26日在黄山高尔夫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杨贻谋先生、高敏坚先生因出差在外请假并委托董事长江继忠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继忠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亚娜女士、黄攸立先生、程雁雷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641.80万元,比上年同期105,457.53万元增长21.04%(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24,645.94万元,比上年同期104,036.43万元增长19.81%);实现利润总额14,313.16万元,比上年同期12,225.04万元增长17.08%;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12,123.52万元,比上年同期10,069.09增长20.40%。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102,796,173.5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6,344,818.03元,减去2010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积金11,511,672.68元,减去已分配2009年红利62,640,000.00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203,428,299.34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43,238,543.79元。 以公司总股本140,78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6,313,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47,114,699.3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公司总股本140,784,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83,019,200股,资本公积余额为301,003,343.79元。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后,公司股本增加,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784,000元。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019,200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0,784,000股,全部为普通股。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3,019,200股,全部为普通股。” 本章程的修订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自我评价报告》及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会审字[2011]308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等2010年度奖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10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有关考核激励等制度的规定,公司提取、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2010年度奖金共计5,906,216.86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执行。 八、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10年度奖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10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提取、发放董事和监事2010年度奖金共计738,277.11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执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1年1月28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崔鹏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为:净利润同比上年增长超过10%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用于计算净利润年增长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中的低者)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9,742,809.93元)小于扣除非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121,235,153.99元),故选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用于计算考核指标。(上述均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数据)
经计算, 2010年度净利润比2009年度增长14.30%,超过10%;201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65%,超过10%,满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应提取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基金金额为:1,963,293.93元。同意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详细名单将在具体实施时另行公告。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批准后即授予给公司激励对象,并计划分三次实施: …… 第三次:在满足规定的行权条件下,激励对象自授权日起满五年后的下一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满六年的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为160万股,占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的40%。 …… 股票期权第三次行权条件为: I 净利润指标:T+4年度净利润较T+3年度增长超过10%或T+4年度净利润较T+2年度增长超过20%; II 净资产收益率指标:T年、T+1年、T+2年、T+3年、 T+4年每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不低于10%。 (用于计算净利润年增长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中的低者) T年为授权日所在的年度。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确定2006年11月29日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 2010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9,742,809.93元)小于扣除非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121,235,153.99元),故选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用于计算考核指标。(上述均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数据)
经计算,2010年净利润同比2009年增长14.30%,超过10%;2009年净利润同比2008年增长39.66%,超过10%;(或者:2010年净利润比2008年净利润增长59.64%,超过20%),2010年、2009年、2008年、2007年、2006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超过10%。符合第三次实施授予激励对象的要求,满足股票期权第三次行权条件。 同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次实施,授予方案如下:
本议案中涉及授予董事、职工监事股票期权之具体方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名单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2011年限制性股票和第三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出具了核实意见,详见2011年1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江继忠、鲍祖本、孙毅、叶大青实施了回避表决,董事杨贻谋、高敏坚对该议案投了赞成票,因委托关联董事江继忠代为表决故一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1年1月28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通过银行委贷方式向广州永新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增加至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延长至2011年12月31日止,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等,每个季度以实际资助金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收取资金占用费。广州永新其他股东楚嘉利(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承诺按其在广州永新的实际出资比例对该财务资助事项提供部分担保。 详细内容见2011年1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十六、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财务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2011年1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崔鹏简历 崔鹏:中国国籍,男,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教授。曾荣获“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安徽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等荣誉称号。现任合肥工业大学化工学院院长、教授。兼任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化学会理事,安徽省塑料协会副会长,合肥市化工行业协会副会长。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6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定于2011年2月20日(星期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1年2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2月14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周亚娜女士、黄攸立先生、黄雁雷女士将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10年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关于董事、监事2010年度奖金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审议《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次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0、审议《关于2011年股票期权计划实施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1年1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1年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邮 编:245900; 传真号码:0559-351635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唐永亮先生、陈慧洁小姐 联系电话:0559-3514242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权限: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3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1月15日以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1年1月26日在黄山高尔夫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监事韩宁因工作原因请假并委托监事吴跃忠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文斌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102,796,173.5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6,344,818.03元,减去2010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积金11,511,672.68元,减去已分配2009年红利62,640,000.00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203,428,299.34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43,238,543.79元。 以公司总股本140,78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6,313,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47,114,699.3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公司总股本140,784,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83,019,200股,资本公积余额为301,003,343.79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议案》。 八、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首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名单和股票期权第三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拟关联方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黄山市信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800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2011年1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江继忠、鲍祖本、孙毅、叶大青实施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11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新力”)为原黄山市新力油墨化工厂:成立于1995年1月,注册资本77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唐礼亮,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169号,主要经营油墨制造、销售。 截止2010年12月31日,黄山新力总资产为5,688.81万元,净资产为2,763.18万元,营业收入为9,528.41万元,净利润为860.33万元。(未经审计) 2)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精工”):成立于1999年1月,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文田,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西路129号,主要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凹印版、制版、印刷原辅材料和工具以及印前设计制作。 截止2010年12月31日,黄山精工总资产为5,410.57万元,净资产为3,854.86万元,营业收入为6,198.26万元,净利润为1,104.86万元。(未经审计) 3)黄山市信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旺物业”):成立于2002年2月,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方日宣,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668号,主要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维修、民用水电安装、绿化、印刷、化工技术咨询服务、住宿、餐饮、糖、烟、酒、日用百货零售。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信旺物业总资产为129.99万元,净资产为-26.98万元,营业收入为859.94万元,净利润为0.9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黄山新力、黄山精工及信旺物业为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及参、控股子公司,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3.5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以上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黄山新力和黄山精工、信旺物业依法存续经营,三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原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司竞标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综合服务的各项服务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销售货物应根据公司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但不得低于公司将同类标的物售于任何第三方的价格。 2、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1)凹版塑料油墨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新力于2011年1月14日在黄山市徽州区签署;交易标的为公司生产所需的凹版塑料普通油墨和专色油墨产品;交易价格为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结算方式为货物发出七十五天以银行票汇结算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11年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 2)凹印版辊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精工于2011年1月14日在黄山市徽州区签署;交易标的为公司生产所需的凹印版辊产品;交易价格为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结算方式为货物发出七十五天以银行票汇结算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11年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 3)综合服务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信旺物业于2007年1月12日在黄山市徽州区签署,合同有效期为五年,自2007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止;黄山信旺为公司提供包括安全保卫、绿化、环境保洁、工作服清洗、浴室、车辆、工作餐供应、道路、房屋、建筑物维修及基建等综合服务;根据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按月预付、年终结算;各项服务价格均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采购凹版塑料油墨、凹印版辊等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发挥产业链的作用,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可利用同处一地优势,加快市场反应速度、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避免重复建设,使得公司全部精力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周亚娜女士、黄攸立先生、程雁雷女士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黄山新力签署的《二〇一一年度凹版塑料油墨购销合同》; 4、公司与黄山精工签署的《二〇一一年度凹印版辊购销合同》; 5、公司与信旺物业签署的《综合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7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1年2月10日(星期四)下午3:00—5: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说明会的网址为:http://irm.p5w.net。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江继忠先生、总经理鲍祖本先生、财务负责人方秀华女士、董事会秘书方洲先生、独立董事程雁雷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5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原定向控股子公司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永新”)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至2011年6月30日止。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银行委贷方式为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广州永新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增至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延长至2011年12月31日止,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等,并以实际资助金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每个季度结算一次。 二、广州永新的基本情况 名 称: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鹤云路8号 法定代表人:鲍祖本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塑料软包装新技术、新产品(高阻隔、多功能膜及原料),新型药品包装材料,真空镀膜新技术及新产品,农膜新技术及新产品(光解膜、多功能膜),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高性能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产品。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广州永新的总资产为12,284.14万元,总负债为5,619.15万元,净资产为6,664.99万元,资产负债率45.74%;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77.97万元,利润总额321.87万元,净利润280.55万元。 三、广州永新的其他股东 广州永新的其他股东为楚嘉利(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嘉利”),目前持有广州永新30%的股权,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楚嘉利在中国香港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香港永乐街82-86号富昌大厦12楼A座。法定代表人为林楚群,主营业务为投资和贸易。 本次财务资助由本公司单方提供,楚嘉利按其实际出资比例对该财务资助事项提供部分担保,即:如果广州永新不能按期归还实际提供的财务资助款时,楚嘉利对该实际提供的财务资助净额的按其当时实际出资比例负连带归还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广州永新提供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等,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可促进其更好发展。广州永新目前经营较稳定,业务较好,随着资金的投入,其经营业务将会有较快的增长,同时其财务结构较为合理,具备较好的还款能力,且有楚嘉利为还款提供担保,因此,风险是可控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宜进行了审查,认为: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通过银行委贷方式向控股子公司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增至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延长至2011年12月31日止,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等,该资助行为有利于广州永新的正常经营及市场业务拓展,可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广州永新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对该财务资助事项提供部分担保。 该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数量及逾期情形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财务资助的情形。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对广州永新提供财务资助969.00万元,无逾期未还款情形。 广州永新及楚嘉利没有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3、楚嘉利(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关于为广州永新向黄山永新归还财务资助事项作担保的承诺书》。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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