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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 2011-002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1月28日开市起复牌。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1月18日前以专人送达、通讯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及全体监事。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曙、金大鸣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方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曙、金大鸣作为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曙、金大鸣作为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计划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必需的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交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 8.授权董事会决定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以上有关股权激励的议案需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事宜,董事会将按程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 2011-003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18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1年1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可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二、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核实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后认为:列入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规定的条件,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待《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1-004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 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10年10月19日在第3季度报告中对公司2010年全年业绩进行了预告,预计的经营业绩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30%-50%。 3. 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4.业绩预告修正情况表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因公司调整了产品结构,加之第四季度为销售旺季,使得第四季度实现的业绩超出预期。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告所载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与本次公告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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