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1-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本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从基金募集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hf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确认书。请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 (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变更相关资料。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具体开始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8日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