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1-010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并于2011年1月25日发出了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月27日-2011年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月27日15:00至2011年1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 公司八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合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3人,代表的股份数额166,485,60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9.36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数额138,82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7.84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数额27,660,60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1.52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用房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陈合林、陈灵巧、林富青、陈素芬、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他47名股东为有表决权股东,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为36,660,609股。 表决结果:36,014,7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81%;589,009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7%;56,9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166,485,609股,其中166,269,1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62,809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8%;53,70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单莉莉律师、杨文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