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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1-000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1年1月28日上午9时; 2、会议召开地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现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人,代表公司股份12013.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6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同意股份12013.6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并通过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章程修正案》已于2011年1月13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采煤机和掘进机"产品的议案》。同意股份12013.6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采煤机和掘进机"产品,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章程修正案》已于2011年1月13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变更公司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股份12013.6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360 万元增加至20,480万元,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章程修正案》已于2011年1月13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耀黎律师、熊志辉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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