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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2011-01-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22版)

  2、历史沿革

  (1)鞍澳公司的设立

  鞍澳公司系依据商务部于2006年6月6日出具的《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的批复》(商合批[2006]393号),由鞍钢在澳大利亚珀斯独资设立的有限公司。

  (2)鞍澳公司的增资

  依据商务部于2008年6月27日出具的《商务部关于同意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商合批[2008]520号),鞍钢向鞍澳公司增资35,395万澳元,用于卡拉拉铁矿项目的开发。

  依据商务部于2010年9月19日出具的《商务部关于同意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向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和鞍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商合批[2010]932号),鞍钢向鞍澳公司增资16,850万澳元(约合15,031.89万美元)。增资后,鞍澳公司的投资总额由32,669万美元变更为47,700.89万美元。

  3、产权和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鞍钢持有鞍澳公司100%股权,为鞍澳公司的控股股东。鞍钢集团公司为鞍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鞍澳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境外投资业务。2007年,鞍钢、鞍澳公司、金达必和卡拉拉四方签署了合作开发协议。经过三次增资,鞍澳公司于2008年获得了卡拉拉50%的股权,通过卡拉拉从事铁矿石的勘探和开采业务。2009年至今,鞍澳公司又与金达必对卡拉拉进行了多次同比例增资。最近三年鞍澳公司未进行其他投资,目前其持有的主要资产即为卡拉拉的50%股权。卡拉拉主营业务基本情况见本节“11、鞍澳公司在卡拉拉的投资情况说明”之“(3)卡拉拉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5、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和对外担保状况

  (1)主要资产和权属

  依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2423号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9月30日,鞍澳公司流动资产3,442.69万元,非流动资产282,659.15万元,资产合计286,101.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鞍澳公司的主要资产即为对卡拉拉50%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

  (2)主要负债

  依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2423号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9月30日,鞍澳公司流动负债14,915.96万元,负债合计14,915.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其他应付款系鞍澳公司对鞍钢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债务,该笔款项用于鞍澳公司增加对卡拉拉的投资。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该其他应付款已经偿还。

  (3)对外担保情况

  作为卡拉拉的股东,鞍澳公司与鞍钢、金达必于2010年6月29日签订了一份《Guarantee and Undertaking》,共同为卡拉拉的12亿美元银团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截止日期为卡拉拉铁矿项目完工日。该银团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银行牵头,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参与组团,贷款将用于开发卡拉拉铁矿项目,贷款期限为12年。

  根据鞍澳公司和金达必于2010年5月5日签署的《相互担保契约》,鞍澳公司以其所有现在和将来持有的卡拉拉的股权做抵押,以担保其在《Karara合作开发协议书》和其他卡拉拉铁矿石项目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同时,金达必以其所有现在和将来持有的卡拉拉的股权做抵押,以担保其在《Karara合作开发协议书》和其他卡拉拉铁矿石项目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该《相互担保契约》已经在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登记注册。

  6、主要财务指标

  鞍澳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卡拉拉未纳入报表合并范围,鞍澳公司无营业收入。

  注2:由于卡拉拉铁矿尚未投产,鞍澳公司的利润主要来自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7、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及增资情况

  鞍澳公司最近三年没有资产评估、交易和改制情况。其增资情况见本节“一、拟置入资产”之“(三)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100%股权”之“2、历史沿革”。

  8、评估结果及增值情况说明

  (1)评估方法

  本次对鞍澳公司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估,并以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最终结果。对于鞍澳公司持有50%股权的卡拉拉铁矿的矿权采用了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结果。由于目前矿山资源投资类企业盈利能力相差较大,在选取参照物方面具有极大难度,且由于企业并购交易案例少,市场公开资料较缺乏,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本次被评估单位属投资管理型企业,是以管理职能为主的非收益性单位,不具备收益法的基本条件,因此本次评估也不宜采用收益法。

  (2)资产评估结果

  在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鞍澳公司总资产账面值为254,397.75万元,总负债为13,253.62万元,净资产241,144.13万元。采用成本法评估后鞍澳公司的总资产为343,836.30万元,总负债为13,253.62万元,净资产为330,582.68万元,净资产增值89,438.55万元,增值率37.09%。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3)评估主要项目增减值原因分析

  鞍澳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价值为241,144.13万元,评估价值330,582.68万元,评估增值率为37.09%。各项资产增值原因如下:

  ①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投资增值主要原因是按成本法评估子公司的净资产增值所致。

  ②设备类减值16.00%,其原因是电子设备更新换代速度快,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电子设备的市场价格呈较快下降趋势造成的。

  9、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鞍澳公司本身不生产具体产品或从事具体业务,其主要资产是对卡拉拉50%股权的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卡拉拉的主营业务情况见本节“11、鞍澳公司在卡拉拉的投资情况说明(3)卡拉拉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0、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10年9月30日,鞍澳公司仅拥有帐面价值为1.19万元的固定资产,且不拥有无形资产。

  11、鞍澳公司在卡拉拉的投资情况说明

  (1)卡拉拉基本情况

  卡拉拉是鞍澳公司与金达必合资的矿业公司,主要从事卡拉拉铁矿项目的建设和开发。

  (2)鞍澳公司投资卡拉拉的情况

  ⅰ 鞍澳公司与金达必签署卡拉拉铁矿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2007年,鞍钢、金达必、鞍澳公司、卡拉拉四方签署了关于卡拉拉铁矿项目的合作开发协议。根据该协议,卡拉拉铁矿项目总投资19.42亿澳元,其中,卡拉拉资本金5.34亿澳元,其余14.08亿澳元由卡拉拉贷款解决。在资本金5.34亿澳元中,鞍澳公司出资3.72亿澳元,包括注入的资本金2.67亿澳元和为获得卡拉拉铁矿项目50%探矿权及采矿权而向金达必支付的入门费1.05亿澳元。

  ⅱ 鞍澳公司对卡拉拉的增资

  依据卡拉拉铁矿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及鞍澳公司与金达必之间的协议安排,经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的批准,鞍澳公司于2008年2月向当时由金达必全资控股的卡拉拉增资5,000万澳元,获得卡拉拉19.23%的股权;2008年4月又向卡拉拉增资5,500万澳元,持股比例增至33.33%;2008年7月再次向卡拉拉增资12,338万澳元。经过以上3次增资,鞍澳公司共计获得卡拉拉50%股权。

  此后,鞍澳公司与金达必又对卡拉拉进行了数次同比例增资。2009年7月,鞍澳公司与金达必同比例向卡拉拉增资,双方各增资14,368万澳元。2010年6月,鞍澳公司与金达必又向卡拉拉各增资2,300万澳元。2010年10月和2011年1月,鞍澳公司与金达必再次向卡拉拉进行了两次增资,增资金额分别为双方各1,910万澳元和2,674万澳元。

  ⅳ 鞍澳公司对卡拉拉的额外资金支出

  2010年,鞍澳公司、鞍钢、金达必、卡拉拉签署了《关于卡拉拉共同开发协议的补充契约——额外融资安排》。根据该协议,额外融资额度的最大值为4.30亿澳元,额外融资将不包括项目建设阶段卡拉拉因开发及施工所需的融资。

  鞍澳公司和金达必作为卡拉拉的股东,为项目注入或获得的任何额外融资都将会基于项目额外债务融资与额外资本金融资的比例为70:30,鞍澳公司和金达必按照50:50的股权比例各自承担股东注资义务。若上述70:30的比例不能达到且其他解决方案未获得同意,则鞍钢将在可合理接受的条款条件下根据额外债务融资与额外资本金融资50:50的比例,为额外债务融资获得有约束力并有强制力的债务融资安排。

  (3)卡拉拉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ⅰ 主要产品和业务

  卡拉拉的主要业务是从事铁矿项目的勘探和开发。

  卡拉拉铁矿项目地处西澳大利亚州的中西部地区,位于西澳大利亚州首府珀斯市东北约500公里,Geraldton港以东约200公里。卡拉拉铁矿项目的矿区主要是条带状含铁建造,面积约150平方公里,包括一个大型的磁铁矿床和少量赤铁矿床。磁铁矿的矿坑长度为3公里、宽度800米、深度300米,拥有25.18亿吨品位为34.1%的符合JORC标准的磁铁矿资源量(包括9.775亿吨品位为36.5%的符合JORC标准的磁铁矿储量),相当于10.27亿吨品位为68.6%的磁铁精矿,按照每年开采3,000万吨以上计算,可开采年限超过30年。赤铁矿的资源量为2,440万吨,推定储量为1,011万吨。

  卡拉拉铁矿项目于2009年10月30日获得了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最终环境许可,并于同年11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现仍处于建设期。该项目也是西澳大利亚州中西部地区正在开发的最大和最先进的铁矿项目。

  卡拉拉的产品品种包括磁铁精矿和赤铁矿,一期设计产量分别为800万吨/年和至多300万吨/年(初期不超过200万吨/年),品位分别为68.2%和61.5%,将主要用于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的冶炼。

  此外,卡拉拉还在积极进行附近区域内赤铁矿和针铁矿资源的勘探活动,2011财政年度的勘探预算为200万澳元。

  ⅱ主要业务流程

  卡拉拉磁铁矿的主要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

  卡拉拉赤铁矿的主要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

  ⅲ主要经营模式

  A.采购模式

  卡拉拉通过与专业公司签署协议的方式,向其采购卡拉拉铁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的服务。

  (a)供电

  卡拉拉矿区的电力将来自西澳大利亚州政府的电网,即西南互联系统(South West Interconnected System,以下简称“SWIS”)。卡拉拉正在建设一条长约180公里的从Karara到Eneabba的330KV高压输电线,将在Eneabba与SWIS对接。该输电线目前正由Downer EDI公司承包建设,可满足年产3,600万吨铁精矿的需要。根据卡拉拉2007年与Verve Energy公司签署的15年期供应合同,供电价格固定为2007年的电价加CPI,规模为每年120兆瓦,足以支持1,200万吨/年铁精矿的生产。

  卡拉拉目前已与Western Power公司签订了关于输电线运营的框架协议,计划由其提供项目投产以后输电线运营管理的服务。

  (b)供水

  卡拉拉铁矿项目的主要水源地是Mingenew附近的地下蓄水层。卡拉拉将建设2个泵站采取钻井抽水的方式获得水源,并通过约140公里长、直径为550毫米的输水管道送至矿区。输水管道的建设由DM Civil公司承包,目前已交付了70%以上。该输水管道可以满足1,600万吨/年铁精矿产量的需要。

  (c)铁路运输

  卡拉拉目前正在建设从矿区到Morawa以北3公里处Tilley Siding的双轨铁路支线,长度为85公里,由Macmahon公司承包建设,可满足年产3,600万吨以上铁精矿的需要。项目投产后,卡拉拉将通过承包商把矿石从采场运到铁路支线,然后再经由现有的WestNet Rail公司的铁路(可满足年产1,400万吨以上铁精矿的需要)把矿石从Morawa运至Geraldton港。

  2010年4月,卡拉拉与QR Limited公司下属的QF Freight签署了向其采购长期大宗铁路运输服务的框架协议。在该框架协议下,QF Freight将成为卡拉拉项目一期所有产品唯一的铁路运输服务供应商,覆盖85公里的新建铁路支线以及从Morawa到Geraldton港的现有铁路,总长度约300公里。

  (d)港口存储和运输

  Geraldton港由Geraldton港务局管理,传统上主要出口各种散装原料、矿物和谷物。Geraldton港务局已经允许卡拉拉进行码头扩建设计和5,000吨/小时装船机的研究工作,项目投产后,每年800万吨的磁铁精矿将通过Geraldton港出口。

  目前卡拉拉已在Geraldton港开展相关设施的建设工作,并正在与Geraldton港务局进行港口服务协议的谈判。卡拉拉生产的矿石将先在Geraldton港储存,再通过散货船出口,因此还将采购船运中介公司的服务。

  卡拉拉在Geraldton港的铁精矿存储设施拥有25.5万吨的存储能力,在铁精矿产量不超过1,400万吨/年的情况下,Geraldton港可以满足卡拉拉铁精矿出口的需要。

  B.生产模式

  卡拉拉铁矿项目拟采用常规的露天开采方式,使用运输卡车和液压挖掘机等进行穿孔、爆破、装载、运输等作业,装备水平与大多数澳大利亚露天铁矿相同,并配备一支与生产能力和配矿要求相适应的中等规模的车队。卡拉拉矿山的生产计划是基于磁铁精矿产量800万吨/年,大约需要20万吨/年破碎机给料之上。本项目的平均剥采比大约为0.38:1,属较低水平。

  C.销售模式

  2010年3月和4月,卡拉拉与鞍钢国贸分别签署了覆盖卡拉拉整个开采年限的磁铁矿和赤铁矿长期包销协议。根据该协议,卡拉拉出产的矿石产品将全部由鞍钢包销,其中磁铁精矿产品的定价结构是以国际公认的Pilbara铁精矿价格为基准,并加以一定的品质调整,以反映卡拉拉产品的高品位和低杂质含量;赤铁矿产品的定价是基于Pilbara块矿和粉矿的FOB价格。

  ⅳ 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根据项目一期计划,卡拉拉每年将出产800万吨品位为68.2%的磁铁精矿和至多300万吨品位为61.5%的赤铁矿,其中赤铁矿中块矿和粉矿的比例为6:4。

  按照项目目前的建设进度,卡拉拉的赤铁矿预计将于2011年上半年产出,而磁铁矿也将于2011年下半年产出。

  卡拉拉目前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足以满足年产1,400-3,600万吨铁精矿的需要,未来有较大的扩产潜力。按照最新计划,卡拉拉磁铁矿和赤铁矿的总产量在2015年可以达到2,000万吨/年,2020年可超过3,000万吨/年。

  ⅴ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A.安全生产

  卡拉拉所有采矿作业的开展均需符合澳大利亚1994年《采矿安全和检查法案》和1995年《采矿安全和检查法规》,并以其为最低标准。

  卡拉拉生产过程中所有的有害物质及化学物品都要依照相关的规定、条件、澳大利亚标准及制造商的安全数据表来进行适当的储存。

  B.环境保护

  卡拉拉根据澳大利亚政府有关要求编制了卡拉拉铁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于2009年9月和10月分别获得了西澳大利亚州政府和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批准。

  卡拉拉对环境保护非常重视,聘请了专门人员对项目开发的区域进行环境方面工作的监督,并承诺制定和执行一套符合ISO14001:2004标准的环境管理系统,将在建设和开采作业中遵循严格的环保标准,以持续符合澳大利亚联邦和西澳大利亚州两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以下是卡拉拉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a)粉尘抑制

  卡拉拉在采矿作业期间将实施粉尘检测计划,并将采取使用带喷水器的水车来抑制汽车在路上行驶和处理矿石所产生的粉尘、给钻机安装有效的水雾抑尘系统等措施。

  (b)噪音和震动控制

  卡拉拉所有专用的采矿设备均需符合西澳大利亚州对设备噪音标准的要求。采矿作业制造的噪音需符合澳大利亚《1997年环境保护(噪音)法规》里规定的噪音标准。作为采矿作业的一部分,卡拉拉将实施噪音检测计划。由于操作距离远,噪音对采矿工作人员的影响不是很大。

  爆破均安排在白天进行,并将对其进行严格控制,以减小冲击波和地面震动。

  (c)废石堆场

  卡拉拉铁矿项目与采矿作业相关的废石堆的建立以西澳大利亚工业资源部的指导方针为准,所有的废石都将堆放在露天矿的西北部。澳大利亚有关专业机构的现场调查研究证明,该废石堆场符合地质工程和设计要求,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ⅵ 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卡拉拉的铁矿产品品质较高,与力拓子公司Hamersley生产的Pilbara混合矿相比,其品位更高,杂质含量更低。

  ■

  资料来源:金达必官方网站

  ⅶ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卡拉拉铁矿项目将采取的采矿方法是传统的露天开采,产品生产技术处于成熟阶段,已经成为大多数澳大利亚铁矿开采的普遍方法。

  (4)卡拉拉的矿业许可情况

  根据公司聘请的澳大利亚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卡拉拉实际拥有的矿业许可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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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拟置出资产

  攀钢钒钛置出钢铁相关业务资产为相关股权和本部资产。

  本次资产重组,攀钢钒钛置出资产中的股权为:(1)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100%股权;(2)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100%股权;(3)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100%股权;(4)攀钢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5)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6)攀钢集团成都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7)攀钢集团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8)攀钢集团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9)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10)成都攀钢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11)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96.182%股权;(12)攀钢集团眉山中铁冷弯型钢有限责任公司88.64%股权;(13)中山市金山物资有限公司51%股权;(14)四川攀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40%股权;(15)广州攀兴金属加工有限公司30%股权。

  攀钢钒钛的本部相关资产,包括:攀钢钒钛供应分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管理干部学校、劳动卫生防护研究所、传媒中心、内退职工管理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和社保中心等8家分支机构、二级单位的全部资产及攀钢钒钛总部的有关资产。

  根据《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680-04号),在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本次置出资产账面总资产2,847,589.47万元,总负债为1,891,736.84万元,净资产为955,852.63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为3,035,363.00万元,总负债为1,892,175.71万元,净资产为1,143,187.28万元,增值187,334.65万元,增值率19.60%,增值主要原因是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加。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本次置出资产交易价格将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置出资产中主要股权公司情况如下:

  (一)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100%股权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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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历史沿革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司于2009年6月25日出资设立攀枝花钢钒,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为加强攀枝花地区钢铁产业协同管控,2009年7月14日,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决定将公司下属攀枝花地区炼铁厂、炼钢厂、轨梁厂、热轧厂、冷轧厂、热轧酸洗板厂、煤化工厂、运输部、废钢厂、质计部、能动中心、检修中心、销售部、采购中心、仓储配送中心、保卫处等二级单位,以及攀钢集团成都板材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环业冶金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的股权,增资注入攀枝花钢钒。增资完成后,攀枝花钢钒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至85亿元。

  3、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攀枝花钢钒股权结构如下:

  ■

  4、业务发展情况

  攀枝花钢钒为公司攀枝花地区钢铁生产基地,主要从事钢铁产品生产、销售业务,最近两年一期主要产品可比口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

  5、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6、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及增资情况

  2009年7月,本公司以下属攀枝花地区的钢铁相关资产增资注入攀枝花钢钒。本次增资以基准日2009年1月1日资产账面净额8,491,180,790.40元为出资,其中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8,490,000,000.00元,其余部分资产人民币1,180,790.40元作为资本公积。

  本公司用于出资的净资产以2009年1月1日为评估基准日,已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148-2号”评估报告。出资的净资产的评估值为10,867,179,306.77元。

  7、评估结果及增值情况说明

  (1)评估方法

  本次对攀枝花钢钒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在对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情况进行分析后,确定以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最终结果。

  (2)资产评估结果

  在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攀枝花钢钒账面总资产为2,148,106.07万元,总负债为1,284,175.79万元,净资产863,930.28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为2,280,274.93万元,总负债为1,281,228.80万元,净资产为999,046.13万元,增值135,115.85万元,增值率15.64%。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3)评估主要项目增减值原因分析

  本次评估增值主要源于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房屋建筑物增值是因为近年建材价格及人工上涨,而攀枝花钢钒绝大部分房产建成较早。

  (二)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100%股权

  1、基本情况

  ■

  2、历史沿革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司于2009年6月26日出资设立成都钢钒,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为加强成都地区钢铁产业协同管控,2009年7月14日,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决定将公司下属成都地区的炼铁厂、转炉炼钢厂、电炉炼钢厂、340连轧管厂、508周期轧管厂、159 连轧管厂、特种钢管加工厂、管加工厂、棒材厂、线材厂、金堂分公司、动力厂、物资配送中心、铁路运输管理部、自动化部、质量保证部、钢管研究所、成钢供应公司、销售部等二级单位的资产,以及攀成伊红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和成都成钢梅赛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等控参股公司的股权,增资注入成都钢钒。增资完成后,成都钢钒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至47.1亿元。

  3、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成都钢钒股权结构如下:

  ■

  4、业务发展情况

  成都钢钒是公司成都地区钢铁生产基地,主要从事钢铁产品生产、销售业务,最近两年一期公司可比口径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

  5、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6、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及增资情况

  2009年7月,本公司以下属成都地区的钢铁相关资产增资注入成都钢钒。本次增资以基准日2009年1月1日资产账面净额470,995.00万元为出资,其中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470,000万元,其余部分资产人民币995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本公司用于出资的净资产以2009年1月1日为评估基准日,已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148-3号”评估报告。截至2009年1月1日,出资的净资产的评估值为584,152.23万元。

  7、评估结果及增值情况说明

  (1)评估方法

  本次对成都钢钒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在对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情况进行分析后,确定以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最终结果。

  (2)资产评估结果

  在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持续经营前提下,成都钢钒账面总资产为1,290,809.57万元,总负债为887,935.12万元,净资产为402,874.45万元;评估后总资产为1,396,382.89万元,总负债为887,935.12万元,净资产为508,447.77万元,评估增值105,573.32万元,增值率26.21%。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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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评估主要项目增减值原因分析

  本次评估增值主要源于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是因为建材、人工及机械费用等有较大上涨;设备评估增值是因为部分设备使用年限较长、已提完或将提完折旧,账面净值较低,企业搬迁到新址后,投入资金对设备进行修复、技术更新等,生产能力有一定恢复或可维持正常使用,形成设备价值增值,近年来钢材价格上升,生产设备价格提高;企业会计折旧年限低于评估所选取的经济寿命年限;土地使用权增值是因为近年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的不断攀升。

  (三)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100%股权

  1、基本情况

  ■

  2、历史沿革

  江油特钢原名为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89年5月18日由长城特殊钢公司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4]8 号”文批准,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时总股本为56,378万股。

  1998年6月12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8]189号文批准,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四川长城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整体兼并,成为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2004年,攀钢、攀钢有限对四川长城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组,并成为四川长城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06年8月,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江油特钢以资本公积金向江油特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 股定向转增4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本总额增至75,431.40万股。

  2009年7月14日,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为保证攀钢整体上市后江油地区业务平稳运行,公司将下属江油地区的连轧棒材厂、供应部等二级单位资产,以及四川长城钢管有限公司、四川长钢运输有限公司、广州攀长钢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长兴凯达复合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参股公司股权增资注入江油特钢。增资完成后,江油特钢注册资本增至18.5亿元。

  3、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江油特钢股权结构如下:

  ■

  4、业务发展情况

  江油特钢是公司江油地区钢铁生产基地,主要从事特钢产品生产、销售业务,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

  5、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6、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及增资情况

  2009年7月,公司将下属江油地区相关钢铁资产增资注入江油特钢。本次增资以基准日2009年1月1日资产账面净额109,598.79万元为出资,其中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09,568.60万元,其余部分资产人民币30.19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本公司用于出资的净资产以2009年1月1日为评估基准日,已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148-4号评估报告,出资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34,691.37万元。

  7、评估结果及增值情况说明

  (1)评估方法

  本次对江油特钢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估,并以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最终结果。由于江油特钢主要客户是攀钢内部,近几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且业务规模较小,资产利用率低,其盈利能力不能反映公司的内在市场价值,故没有采用收益法评估。

  (2)资产评估结果

  在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持续经营前提下,江油特钢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后的总资产账面值为463,198.82万元,总负债为390,628.35万元,净资产为72,570.47万元;评估后总资产为533,250.98万元,总负债为395,630.14万元,净资产为137,620.84万元,评估增值65,050.36万元,增值率89.64%。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3)评估主要项目增减值原因分析

  本次评估增值主要源于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土地使用权增值是因为近年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的不断攀升。

  (四)攀钢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1、基本情况

  ■

  2、历史沿革

  攀钢与攀成钢于2005年12月12日共同出资设立攀钢集团成都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攀钢持有90%的股权,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的股权。2007年9月,攀钢集团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攀钢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2009年8月,攀钢整体上市实施完毕,攀钢钒钛以向攀钢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购买其相关资产,攀钢、攀成钢分别将所持有的攀钢研究院90%、10%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出资占攀钢研究院注册资本100%。

  2010年2月25日,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对攀钢研究院增资,增资后攀钢研究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

  3、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攀钢研究院股权结构如下:

  ■

  4、业务发展情况

  攀钢研究院从事冶金工艺及相关工艺、冶金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试制和销售;冶金机械设备研究、生产及销售;理化检验及相关技术开发、咨询、培训业务。

  攀钢研究院是攀钢在成都高新区设立的专门从事冶金及相关工艺技术的研究机构。攀钢研究院采用重大项目组的科研管理方式,承担攀钢内部具有前瞻性、基础性的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项目开发。

  5、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6、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及增资情况

  2009年8月,攀钢整体上市实施完毕,攀钢钒钛以向攀钢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购买其相关资产。该次重组中,攀钢、攀成钢分别将所持有的攀钢研究院90%、10%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过程中,对攀钢研究院进行了资产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9月30日,攀钢研究院净资产为10,272.84万元;评估值为14,341.63万元,评估增值4,068.79万元,增值率39.61%。

  2010年2月25日,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以货币资金10,000万元对攀钢研究院进行增资,攀钢研究院注册资本从10,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

  7、评估结果及增值情况说明

  (1)评估方法

  本次对攀钢研究院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估,并以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最终结果。由于攀钢研究院其主要职能是从事攀钢相关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主要收益来自于攀钢内部,其生产经营仅能维持盈亏基本持平状态,故不适用于收益法进行评估。

  (2)资产评估结果

  在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持续经营前提下,攀钢研究院经北京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后的总资产账面值为37,740.69万元,总负债为18,220.37万元,净资产为19,520.32万元;评估后总资产为46,167.77万元,总负债为18,220.37万元,净资产为27,947.39万元,评估增值8,427.07万元,增值率43.17%。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3)评估主要项目增减值原因分析

  本次评估增值主要源于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是因为公司购入的办公楼价格较低。

  (五)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

  1、基本情况

  ■

  2、历史沿革

  攀钢与攀钢有限于2003年12月29日出资设立攀钢国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其中,攀钢有限以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经审计评估后的净资产出资,出资额为25,500万元,出资比例为51%;攀钢以货币资金出资,出资额为24,500万元,出资比例为49%。

  2009年8月,攀钢整体上市实施完毕,攀钢钒钛以向攀钢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购买其相关资产。该次重组中,攀钢、攀钢有限分别将所持攀钢国贸49%、51%股权转让给本公司。

  3、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攀钢国贸股权结构如下:

  ■

  4、业务发展情况

  攀钢国贸主要从事攀钢成员单位生产所需矿石、辅料、机械设备的采购及攀钢钢材产品对外销售业务。攀钢国贸拥有完善的销售网络、良好的市场形象与声誉,在全国主要城市设有专业从事贸易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

  5、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6、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及增资情况

  2009年8月,攀钢整体上市实施完毕,攀钢钒钛以向攀钢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购买其相关资产。在该次重组中,攀钢钒钛取得攀钢国贸100%股权,其中,向攀钢购买49%股权,向攀钢有限购买51%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过程中,攀钢国贸进行了资产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9月30日,攀钢国贸净资产为108,845.76万元;评估值为116,394.00万元,评估增值7,548.25万元,增值率6.93%。

  7、评估结果及增值情况说明

  (1)评估方法

  本次对攀钢国贸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在对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情况进行分析后,确定以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最终结果。

  (2)资产评估结果

  在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持续经营前提下,攀钢国贸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后总资产账面值为532,853.02万元,总负债为462,850.84万元,净资产为70,002.18万元;评估后总资产为542,924.35万元,总负债为462,850.84万元,净资产为80,073.52万元,评估增值10,071.33万元,增值率14.39%。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3)评估主要项目增减值原因分析

  本次评估增值主要源于房屋建筑物、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是由于房产建筑物购置时间较早,购入价格较基准日相对较低,而评估基准日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形成评估增值;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是因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经多年经营盈利造成评估增值。

  (六)攀钢集团成都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

  1、基本情况

  ■

  2、历史沿革

  成都市敦煌绣品厂、攀钢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香港攀港有限公司于1994年3月21日共同出资设立港川房地产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成都地产有限公司前身,简称“成都地产”),设立时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其中成都市敦煌绣品厂出资1050万元,占注册资本30%;攀钢房地产开发公司出资1575万元,占注册资本45%;香港攀港有限公司出资相当于875万元人民币的港币,占25%。

  1994年9月16日,成都市敦煌绣品厂、攀钢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香港攀港有限公司签订《成都港川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转让协议》,成都市敦煌绣品厂将所持有的港川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攀钢房地产开发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攀钢房地产开发公司、香港攀港有限公司出资份额分别为75%、25%。

  2003年3月5日,攀枝花攀钢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签订《成都港川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协议书》,攀枝花攀钢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其在港川房地产有限公司19.2006%股权转让给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2003年3月5日,香港攀港有限公司和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签订《成都港川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协议书》,香港攀港有限公司将其在港川房地产有限公司14.1623%股权转让给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2007年7月,攀枝花攀钢房地开发公司、香港攀港有限公司将持股的攀钢集团成都地产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转让完成后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将其持有地产公司100%股权。

  2009年8月,攀钢整体上市实施完毕,攀钢钒钛以向攀钢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购买其相关资产。在该次重组中,攀钢钒钛取得成都地产100%股权。

  3、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成都地产股权结构如下:

  ■

  4、业务发展情况

  成都地产主要从事成都地区的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业务,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已开发凤凰大厦、金贸大厦、华益花园—新都苑和十陵住宅小区等项目,在成都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

  5、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6、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及增资情况

  2009年8月,攀钢整体上市实施完毕,攀钢钒钛以向攀钢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购买其相关资产。在该次重组中,攀钢钒钛向攀钢购买取得成都地产100%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过程中,对成都地产进行了资产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9月30日,成都地产净资产为12,120.75万元;评估值为14,672.24万元,评估增值2,551.49万元,增值率21.05%。

  7、评估结果及增值情况说明

  (1)评估方法

  本次对成都地产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估,并以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最终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成都地产无待开发项目及储备土地,无具体开发方案等评估可利用资料,其未来的盈利情况无法客观预测,故不适合收益法。

  (下转D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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