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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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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1-02-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11月24日证监许可【2010】1694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一、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其他有关规定及《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境外投资顾问:指Lyxor Asset Management S.A.(领先资产管理公司)

  5、境外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6、基金合同:指《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8、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9、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1、《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2、《试行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7年6月21日颁布、同年7月5日实施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外管局: 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柜台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基金网上交易系统:指直销机构的直销e网金及代销机构的网上交易系统

  27、登记结算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8、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纽约、伦敦、东京、法兰克福、香港、悉尼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交易日;但是,本合同涉及信息披露和备案等类似条款所指的工作日,是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有效申请的工作日

  38、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9、D日:本基金暂停申购或赎回后重新开放该业务的开放日

  40、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48、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49、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风险揭示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

  1、金融模型风险:模型风险指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模型使用不当等,导致金融模型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出现有效性降低甚至无效的状况。对于本基金来说,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数据的使用:资产的波动率及各类资产的相关性数据主要通过历史数据取得,当特定资产的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时,资产波动率及相关性数据可能与现实出现一定程度的偏差进而影响模型结果的精确性和有效性。

  (2)模型参数估计错误:本基金模型中的部分参数需要基金管理人根据主观判断进行估计,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出现基金管理人参数估计错误,从而导致模型有效性降低甚至失效的情况。

  (3)模型操作不当:可能存在基金管理人使用模型时数据录入出错,模型运用不当等操作型风险,进而影响模型的有效性。

  2、动量策略的风险:本基金采用以动量策略为主的多因素量化投资模型来进行基金资产在不同类别以及地区之间的配置。动量策略在市场出现快速上涨或下跌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反应时滞,影响策略的有效性。同时,在市场出现频繁的波动时,动量策略的有效性可能受到较大影响。

  另外,本基金采用合成期权的方法来捕捉市场动量,因此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实际组合与合成期权的之间有对冲误差的风险,这种误差的大小将主要由相关资产的波动率以及合成期权的Gamma值决定。

  3、基金中基金的风险:对于基金中基金而言,还存在着标的基金基金管理人自身经营管理不善,而出现标的基金的投资以及运作等风险,严重时甚至导致标的基金的清盘,进而影响本基金的整体收益。

  4、集中度风险

  本基金为全球资产配置型基金,在部分市场条件下可能出现基金资产相对集中在股票类资产或债券类资产上的情况。此时基金资产对这类资产的风险暴露度会显著增加,出现集中度风险。

  QDII基金的共同风险:

  5、海外市场风险:由于本基金投资于海外证券市场,因此各国或地区处于不同产业景气循环周期,也将对基金的投资绩效产生影响。海外证券市场可能由于对于负面的特定事件、该国或地区特有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的反映较境内证券市场有诸多不同。并且,这些国家或地区证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带来投资风险的增加。

  6、政府管制风险:因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波动而影响基金收益,产生风险。

  7、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指因所投资地政治不稳定而蒙受损失的风险,这可以是由政权更迭、政策及法规的改变所造成。

  8、流动性风险:本基金面临的证券市场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变现成本很高;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人大额赎回的风险;证券投资中个券的流动性风险等。这些风险的主要形成原因是:

  (1)市场整体流动性相对不足。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受到市场行情、投资群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某些时期成交活跃,流动性非常好,而在另一些时期,则可能成交稀少,流动性差。在市场流动性相对不足时,交易变现都有可能因流动性问题而增加变现成本,对本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不利影响。这种风险在发生大额赎回时表现尤为突出。

  (2)证券市场中流动性不均匀,存在个券流动性风险。由于流动性存在差异,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一些个券的流动性可能仍然比较差,这种情况的存在使得本基金在进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个券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这种风险在出现个券停牌和涨跌停板等情况时表现得尤为突出。

  另外,本基金投资于海外,这就使得投资人的资金调度较为不便。基金的赎回净值是以赎回申请日为准,但真正赎回时的转换汇率却是以汇入投资人帐户当日为准。由于期间差异为7-14天,因此对赎回的投资人而言,不到最后资金汇入其帐户,很难确知具体的金额,增加了投资人理财规划的不便。

  9、汇率风险: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但所投资的资产及来自该等资产的收入将会或可能会以其他货币为单位,因此本基金的资产会受持有资产的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走势所影响。本基金的投资表现也可能受外汇管制规定变更的影响。

  10、操作风险:指在本基金在交易和结算中,由于内部控制系统不完善或缺乏必要的后台技术支持而导致的风险。具体包括两类:一是由于内部监管体系不完善、经营管理上出现漏洞、工作流程不合理等带来的风险;二是由于各种偶发性事故或自然灾害,如电脑系统故障、通讯系统瘫痪、地震、火灾、工作人员差错等给基金交易者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决定营运风险的形成及大小的主要因素包括管理漏洞和内部控制失当、交易员操作不当以及会计处理偏差等。

  11、会计核算风险: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形成的风险, 通常是指基金会计在计算、整理、制证、填单、登账、编表、保管及其相关业务处理中,由于客观原因与非主观故意所造成的行为过失。

  12、交易结算风险: 结算风险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风险。当双方在同一天进行交换时,就会产生结算风险。在一方已经进行了支付后,如果另一方发生违约,就会产生结算风险。

  13、法律风险:指由于本基金交易合约的条款在法律上有缺陷或缺失法律的支持等原因可能导致的风险。

  14、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是否能够实现发行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一般认为:国债的信用风险可以视为零,而其它债券的信用风险可按专业机构的信用评级确定,信用等级的变化或市场对某一信用等级水平下债券率的变化都会迅速的改变债券的价格,从而影响到基金资产。

  15、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证券价格和证券利息的损失。利率风险是债券投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息票利率、期限和到期收益率水平都将影响债券的利率风险水平。利率的波动仅间接影响到股市。

  16、大宗交易风险: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导致大宗交易参与者的非正常损益。

  17、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如果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投资操作出现失误,都会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

  18、其他风险

  (1)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2)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3)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4)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5)因业务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

  (二)声明

  1、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人自愿投资于本基金,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本基金的销售外,本基金还通过代销机构代理销售,但是,基金并不是代销机构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代销机构担保或者背书,代销机构并不能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四、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发达市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等金融工具,在国际范围内分散投资风险,追求基金资产长期增值。

  (二)基准货币

  本基金的基准货币是人民币。

  (三)投资范围

  本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ETF的标的市场是美洲、欧洲、及亚太地区的发达国家和地区。具体为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香港特别行政区、爱尔兰、意大利、日本、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新加坡、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

  本基金各类资产配置的比例范围为:ETF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现金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投资品种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4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与中国证监会签订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增加、减少或变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投资的证券市场范围将作相应调整。如果业绩比较基准中成熟市场的覆盖发生变动,本基金投资的证券市场范围亦将作相应调整。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时,本基金资产配置比例等应作相应调整。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分为资产配置策略和单个金融产品选择策略两个部分,其中,将基金资产在全球成熟金融市场的股票类资产和债券类资产之间进行配置将是本基金获取超额收益的主要来源。

  从具体运作来说,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又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

  1、资产配置策略

  资产配置是本基金投资的重点环节,本基金会在留出足够现金头寸应对基金的短期申购赎回的前提下,重点将基金资产在以下八大类别资产之间进行动态配置,分别是:美国股票、日本股票、欧洲成熟市场股票、亚太成熟市场股票(除日本外)、美国债券、欧洲债券、美国通胀关联债券和欧洲通胀关联债券。

  本基金的初步资产配置将在运用本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共同开发的多因子趋势追踪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基金投研团队对相关资产类别未来趋势的判断确定。具体流程如下:

  ■

  (1)多因子趋势追踪模型介绍

  本基金管理人与境外投资顾问共同开发的多因子趋势追踪系统是本基金整体投资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通过对相关资产类别的动量因子,基本面因子的量化分析,来确定一定时期较为强势的资产类别,综合风险和相关性的分析,确定各个资产类别的初始配置权重,把握上涨趋势,避开下跌趋势。基金成立初期,本模型的计算主要由境外投资顾问完成。

  ■

  1)动量策略

  动量效应(momentum)是建立在行为金融学理论基础之上的一种统计规律,所谓动量效应是指如果某只证券或者某个证券组合在前一段时期表现较好,那么,下一段时期该证券或者证券投资组合仍将有良好表现。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资产动量的分析主要是采用投资顾问开发的合成期权分析方法,通过对各类资产类别历史收益率、波动率等指标的系统分析,把握资产的上涨趋势,避开资产的下跌趋势,并得到该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

  2)组合收益/风险优化过程

  在第一步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使用基于均值/方差方法的组合优化模型确定相关资产类别的初始配置权重。

  通过前面的分析,本基金管理人形成对相关资产类别预期收益率的判断,再结合通过历史波动率及相关衍生品隐含波动率的分析形成本基金预期波动率的判断,以及不同资产类别之间相关性的判断等,在风险控制指标的约束下,运用马克维茨均值/方差的分析方法确定相关资产类别的初始配置比例。

  3)基本面因子分析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会进一步借助境外投资顾问的宏观量化分析体系,综合考虑相关市场宏观经济,资本市场及经济政策等因子,根据当期特定市场环境,以及不同资产类别的特点,采用数量化的方法,对优化过程形成的初始配置权重进行调整。

  本基金所涉及的部分基本面因子如下表所示:

  ■

  (2)基金管理人的分析与判断

  (下转D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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