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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401 股票简称:交技发展 编号: 2011-005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月29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沪南路9191号桃城度假村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以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出席了会议。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7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320万股的67.23%。 三、提案审议情况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对该议案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选举结果如下: (1)非独立董事沈以华先生,赞成票35,47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 (2)非独立董事马浔先生,赞成票35,47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 (3)非独立董事蔡惠星先生,赞成票36,05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81%; (4)非独立董事周群先生,赞成票36,05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81%; (5)独立董事张人骥先生,赞成票35,47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 (6)独立董事高勇先生,赞成票35,47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 (7)独立董事张河涛先生,赞成票36,34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2%。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成员。 综上,沈以华先生、马浔先生、蔡惠星先生、周群先生、张人骥先生、高勇先生、张河涛先生7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第四届董事会当选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1人,未超过董事会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对该议案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选举结果如下: (1)非职工监事莫启欣女士,赞成票35,47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 (2)非职工监事范晓莹女士,赞成票36,05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81%。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新当选的非职工监事莫启欣女士和范晓莹女士与公司另一职工代表监事全江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第四届监事会所任监事在最近二年内没有担任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章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附件)。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交技发展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11-006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月29日在上海市沪南路9191号桃城度假村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应参加表决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沈以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设置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委员:沈以华、张河涛、周群;主任委员:沈以华。 2、提名委员会 委员:张河涛、高勇、沈以华;主任委员:张河涛 3、审计委员会 委员:张人骥、高勇、蔡惠星;主任委员:张人骥。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高勇、马浔、张人骥;主任委员:高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孙文彬先生、高庆先生、瞿辉先生、杨忆明先生、周保国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 1、孙文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高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瞿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 4、杨忆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周保国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孙文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文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邓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邓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程丽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主任的议案》; 同意聘任程丽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主任,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已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上述相关人员简历 沈以华:男, 1949年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75年7月至1979年7月,任上海海运学院助教;1979年7月至2000年4月,历任交通部教育司干部、交通部教育司副处长、处长、交通部教育司处长、司长助理、交通部科教司副司长;2000年4月至2009年11月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党委书记;2001年11月起,兼任船研所副所长;2004年11月起,兼任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8月至2009年9月,兼任上海交通设计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沈以华先生个人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周群:男, 1961年生,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7月至2000年12月,历任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经营开发处副处长、科技产业处副处长;2001年1月起就职于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经营发展部主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贵州新思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交通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周群先生持有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78%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孙文彬:男,1955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4年10月至2003年5月,历任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工程师、实验工厂副厂长、厂长;2003年6月起就职于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计划财务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孙文彬先生持有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64%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高庆:男,1963年生,硕士,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1986年7月至2000年12月,历任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交通工程事业部副主任;2001年1月起就职于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交通工程事业部副主任、交通工程第二事业部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经营发展部总监、兼任贵州新思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高庆先生持有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64%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瞿辉:男,1964年生,硕士,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89年2月至2000年12月,历任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电子控制技术研究中心课题组长;2001年1月起就职于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交通工程事业部副总工程师、贵州新思维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智能交通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兼任贵州新思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瞿辉先生持有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64%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杨忆明:男,1975年生,硕士,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0年12月,历任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交通工程事业部项目经理;2001年1月起就职于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交通工程第二事业部副主任、工程技术部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工程技术部总监。杨忆明先生持有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64%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周保国:男,1955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3年7月至2000年12月,历任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会计师、财务处副处长;2001年起就职于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主任、计划财务部副总监。现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监,兼任贵州新思维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周保国先生持有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64%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邓明:男,1976年生。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1999年7月至2000年12月,历任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助理工程师;2001年起就职于本公司,历任项目经理、公司驻银川办事处主任、工程技术部副总监、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邓明先生持有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8%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 程丽:女, 1973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至2000年12月就职于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历任船研所工程师;2001年1月起就职于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综合计划部副总监、内部审计部主任。程丽女士持有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19%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 股票简称:交技发展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11-007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月29日在上海市沪南路9191号桃城度假村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酝酿,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莫启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为:同意三票,反对箹票,弃权箹票。 选举莫启欣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莫启欣简历 莫启欣:女,1951年7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80年9月至今,历任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电力自动化研究室书记、实验工厂副厂长、自动化部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宣传处处长、运昌贸易公司总经理、人事教育处处长,上海船研所党委委员、副所长。现任上海船研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兼任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交通设计所有限公司监事。莫启欣女士个人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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