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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春节假期后恢复申购、转换

转入及定期定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2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货币
基金主代码160606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恢复申购日2011年2月9日
恢复转换转入日2011年2月9日
恢复大额转换转入日2011年2月9日
恢复大额申购日2011年2月9日
恢复赎回日
恢复转换转出日
恢复定期定额投资日2011年2月9日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鉴于本公司于2011年1 月26日刊登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春节假期前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业务的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0年12月31日至2月1日暂停办理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及其他基金转入本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最近更新的《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上述公告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11年2月9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包括A级和B级)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及其他基金转入本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
 A类B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鹏华货币A级鹏华货币B级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0606160609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最新的每万份基金份额日收益及最近七日年化收益率详见本公司网站最新公告信息。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查询或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6788-999;

3、本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杭州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平安证券、长城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光大证券、湘财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长江证券、兴业证券、申银万国、渤海证券、东海证券、东北证券、上海证券、东方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齐鲁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国盛证券、财通证券、金元证券、宏源证券、西部证券、江南证券、华安证券、安信证券、财富证券、中投证券、万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日信证券、华林证券、世纪证券、广州证券、东吴证券、浙商证券、国联证券、方正证券、中山证券、江海证券、华西证券、红塔证券、厦门证券、银泰证券、华宝证券、爱建证券、国金证券、信达证券、华龙证券、民生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东兴证券等销售网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2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B两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鹏华货币(A类、B类)
基金主代码160606
前端交易代码
后端交易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4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2011-02-01
收益累计期间自 2011-01-05

至 2011-02-08 止


注:-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Σ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1年2月10日
收益支付对象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1年2月9日(收益结转份额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1年2月10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注:投资者于2011年2月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配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配收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电话费);

3、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平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宁波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杭州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银行、天相投资顾问、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湘财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上海证券、平安证券、东海证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国都证券、齐鲁证券、光大证券、东莞证券、国盛证券、中信金通证券、财通证券、金元证券、宏源证券、西部证券、江南证券、华安证券、安信证券、财富证券、中投证券、万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山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世纪证券、浙商证券、日信证券、华林证券、方正证券、江海证券、华西证券、红塔证券、厦门证券、银泰证券、华宝证券、爱建证券、国金证券、信达证券、华龙证券、民生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和东兴证券等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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