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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时评TitlePh

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四大注意

2011-0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谭浩俊

  继安徽皖江、广西桂东之后,日前,重庆沿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也获得了国家发改委的批复,成为全国第三个东部产业转移的承接地区。

  这意味着东部向中西部实施产业转移、与中西部联动发展、实现共同发展目标的号角正式吹响。可以预料,“十二五”中西部发展的快慢与好坏,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产业转移顺利与否。而三个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承接与消化水平、服务与发展能力,将对整个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乃至发达国家产业向中国中西部地区转移都产生重要的影响。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特别是近十多年来,东部地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能够以较大的优势领先于中西部地区,一个十分关键的原因,就是承接了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尤其是制造业转移,使东部地区的发展少走了许多弯路,少投入了很多资金,也少经历了许多曲折。但是,东部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由于过度看重了眼前利益和即时利益,过度看重快速创造政绩和效益,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如产业承接过程中的简单复制、不注意环境保护、不注重土地资源珍惜、不关心节能降耗、不防止产能过剩等,在经济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产业层次低、核心技术少、市场竞争力弱以及环境和土地承载力越来越低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为今后的进一步发展留下了许多隐患。

  所以,中西部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和为承接世界产业转移创造条件过程中,必须认真吸取东部在产业承接过程中的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

  首先,要避免简单复制。产业转移,决不应该是简单的复制。如果说东部地区在承接发达国家产业转移时,还受到当时国情的影响,没有在产业承接过程中进行有效选择和搭配,进行了简单复制的话,那么,今天中西部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过程中,切不可再走东部产业承接的老路,实行简单复制。而应当有选择、有条件地进行产业承接,凡是转移之后产能得不到提升、技术得不到优化、节能降耗水平得不到提高、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得不到增强的产业和项目,要一律拒绝承接。国家有关方面在对产业转移项目进行审批时,也必须将此作为是否可以转移的重要标准。否则,不予审批。

  第二,要防止对环境资源的破坏。中西部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过程中,凡是污染十分严重、处理能力不强、处理成本过高的企业与项目,必须采取“拒绝制”,坚决拒绝这些企业与项目的落户。因为,种种迹象表明,东部地区的一些污染企业,已经把眼睛盯在了这次产业转移上,试图通过产业转移使企业和项目保存下来。很显然,对这样的问题必须防止,避免中西部重蹈东部地区的覆辙。尤其像四川、重庆这样的地区,由于处于长江上游,一旦环境保护不力,将影响到中下流若干个省份、几亿人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第三,要保护好土地资源。从东部承接发达国家产业转移的实际情况看,一个如今看来十分严重的问题,就是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可以这样说,凡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凡是外资集中的地区,都面临着土地资源十分紧缺的问题。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只顾要项目、要企业,而过度迁就了投资者对土地的过分要求,造成许多企业所获得的土地面积与投资能力和生产能力完全不配套、不相称,使土地资源浪费十分严重,也给今后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制约。所以,中西部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过程中,切不可过度放松土地资源的提供,一定要按照项目的投资强度、产出能力和市场状况供应土地,保护好中西部地区的土地资源。

  第四,要有利于节能降耗。可以肯定,在此轮产业转移过程中,凡是能耗大、资源消耗多的企业和产品,都是急于转移的重点。那么,中西部地区在接受东部产业转移时,切不可忽视节能降耗工作。凡是能耗过大、资源消耗过多的企业和项目,必须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如果企业在节能降耗方面达不到国家的规定和要求,这样的项目,不能要,也不能批准。

  当然,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还要防止产能过剩行业的回避式转移、重复建设等问题,把产业转移和承接的起点拉高、标杆拉高,使此轮产业转移真正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推手。

  (作者单位:江苏镇江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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