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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43 股票简称:青海华鼎 编号:临2011—07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减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11年2月1日接到公司第四大股东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下称:四维担保)函告:2010年9月3日至2011年1月31日,四维担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2,9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8%,减持的价格区间为【9.10】-【 12.26】元/股,减持后四维担保仍持有本公司股份2,0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6%。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1日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海华鼎 股票代码:60024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大楼二楼西侧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一一年二月一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权益变动已得到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青海华鼎/上市公司: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维担保: 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 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大楼二楼西侧 3、 法定代表人: 郝立华 4、 注册资本: 人民币22566万元 5、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633100110000071-1/1 6、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1046252-5 7、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8、 经营范围: 贷款担保、再担保;信息咨询;科技开发;投资兴办实体;财务顾问;资本运营管理;矿产品、金属及金属材料(稀、贵有金属除外)的购销。(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 9、 税务登记号码: 633202001320200085 10、控股股东: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通讯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 12、邮 编: 810003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存在。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在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要而进行减持。未来四维担保仍将根据自身投资策略和资金需要继续减持其持有的青海华鼎股票。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海华鼎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2010年9月3日至2011年1月31日,四维担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青海华鼎股票12,970,000股,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5.48%,减持的价格区间为【9.10】-【12.26】元/股,减持后四维担保仍持有2,030,000股青海华鼎A股普通股股票,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0.86%。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维担保存在自本报告书有关事宜公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青海华鼎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四维担保自本次转让有关事宜公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累计减持青海华鼎12,970,000股股份,减持价格为【9.10】—【12.26】元/股,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5.48%。其中: 2010年9月3日至2010 年9月14日,青海四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青海华鼎股份3,211,000 股,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1.36%;2011年1月24日至2011年1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青海华鼎股份9,759,000 股,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4.12%。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维担保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四维担保法定代表人郝立华身份证(复印件)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负责人:郝立华 签署日期:二○一一年二月一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立华 日期:二○一一年二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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