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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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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11-0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声 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对象范围为: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其他合法投资者。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低于6,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13,000万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5.44元/股。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本次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于2011年2月9日经公司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

  释 义

  本预案中,除有特殊说明,以下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氨纶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氨纶国际上通称为Spandex,又称聚氨基甲酸酯弹性纤维,是一种高弹性纤维,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工业化生产,上世纪末,世界氨纶纤维产量仅有12万吨,我国氨纶纤维的生产量也只有1.5万吨。但是近几年来,随着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和应用技术的不断进步,氨纶成功应用在各类服装面料领域,直接导致氨纶使用量的迅速提高。氨纶也从以前的贵族化走向了平民化,一时间有了“无氨不成布”的说法。随着我国纺织行业的发展,2003年以后我国成了名副其实的氨纶第一生产大国和第一使用大国。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服装领域上追求休闲、舒适、时尚的要求,作为发展高档弹性纺织品不可缺少的特殊纤维——氨纶,有着非常广泛的应用价值和发展前景。

  2、氨纶行业市场需求逐年增加

  我国氨纶主要用于针织和机织弹力织物方面。在针织工业中,应用氨纶包芯纱、包覆纱以及用氨纶丝与棉纶丝交织。由于纺织、针织技术的不断发展,氨纶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从以往仅用于泳装,弹力牛仔衣发展到舞蹈体育服装、毛衫、保暖衬衣、精纺面料等,氨纶纤维供不应求。截止至2009年年底,我国氨纶产量约20万吨,同比增长21.21%,国内消费量20.10万吨,同比增长27.27%,产品呈供不应求态势。

  3、氨纶行业发展受国家政策大力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07年1月23日联合发布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其中明确提出了氨纶纤维属于应重点产业化的特种纤维材料。2010年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0年度)》(征求意见稿),其中氨纶纤维依然被列为应重点产业化的特种纤维材料。

  4、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偏低,偿债风险较高

  公司近期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公司资产负债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也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单靠自身积累无法完成投资项目,因此主要靠银行借款来解决资金需求,其中大部分又是短期借款。

  5、公司利息费用较高,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较大

  2007年-2010年3季度公司各类银行借款分别达139,300.48万元、107,800.00万元、120,200.00万元和140,100.00万元,财务费用分别达9,662.54万元、11,366.97万元、7,594.08万元和8,048.84万元。虽然银行借款为公司实现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和保障,但大量的银行借款也使公司财务风险增大,财务费用负担较重,影响了公司盈利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50,000万元将用于年产1.2万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的建设。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不仅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规模实力,提升公司在氨纶行业的地位,还能提升公司产品档次,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完善产品结构,实现多层次、多品种的市场策略,增强公司抵抗市场和行业周期性风险的能力。

  2、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中1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节约财务费用,降低财务和经营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保证公司业务持续发展。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低于6,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13,000 万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四)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对象范围为: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其他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公司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

  (五)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六)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5.44元/股。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本次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十二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 万元,其中50,000万元用于年产1.2万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剩余10,000万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十一)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10年12月31日,白鹭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69,509,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25%,是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白鹭集团所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5.10%,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新乡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于2011年2月9日经公司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低于6,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13,000 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60,000万元,其中50,000万元用于年产1.2万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1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一)年产1.2万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

  1、产品介绍

  氨纶,聚氨基甲酸酯弹性纤维在我国的商品名称,可用于一切需要良好弹性恢复率的织物。一般采用其裸丝与其它纤维(棉、麻、毛、丝、化纤等)一起制成纱线后,在经编、纬编、机织等设备进行加工织造,根据不同的用途,选用不同的纤维及不同形式的包芯纱、包覆纱、合股线等,用较少含量的氨纶(2~25%)即能发挥它的弹性作用。主要用途为:

  (1)各类高档时装、运动装、儿童装、弹力牛仔布、灯芯绒;

  (2)各类男女紧身内衣、内裤、体操服、休闲装;

  (3)袜类、手套;

  (4)带类(汽车、飞机安全带、松紧带、装饰带类);

  (5)保健用品、弹性绷带、护膝等;

  (6)弹力薄型织物等。

  2、项目要点

  (1)建设规模

  本项目考虑到设备情况、投资问题和目前我国国情,确定建设规模为年产1.2万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

  (2)产品方案

  ■

  (3)项目选址

  本项目在河南新乡工业园区本公司厂区建设,距新乡市约12km,南临新荷铁路,北临新长(新乡至长垣)公路,西距京珠高速公路6.5km,交通运输十分便利。

  (4)原料来源

  本项目主要原料聚醚二醇(PTMG)、二异氰酸脂(MDI)及主要化工原料国内采购,油剂及部分添加剂进口。

  (5)生产工艺和设备来源

  本项目采用连续聚合干法纺丝的生产工艺,关键工艺技术设备引进,辅助工艺设备及公用工程设备采用国产新设备。

  (6)产品销售方向

  本项目产品在国内、外销售。

  (7)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自开工建设之日起,至建成投产需要18个月。

  (8)项目概算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68,000万元,项目投资资金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50,000万元,其余18,000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

  (9)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1.2万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生产规模,预计项目达产后每年新增销售收入65,500万元,销售利润12,975万元。公司规模实力大幅增强,盈利能力将有较大幅度提高。

  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2010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年产12,000 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预计形成氨纶产能8,000吨。鉴于国家2010年10月以来已连续三次上调贷款利率,为节约财务费用、提升项目投资的规模效益、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一次性建设年产12,000 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不再分期建设,具体建设方案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为准。

  (二)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将有1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改善公司财务结构,节约财务费用,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偏低,偿债风险较高

  公司近期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公司近期资产负债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也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其主要原因在于公司近几年发生了较大的资本性支出,单靠自身积累无法完成投资项目,因此主要靠银行借款来解决资金需求,其中大部分又是短期借款。

  2、公司利息费用较高,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较大

  2007年-2010年3季度公司各类银行借款分别达139,300.48万元、107,800.00万元、120,200.00万元和140,100.00万元,财务费用分别达9,662.54万元、11,366.97万元、7,594.08万元和8,048.84万元。虽然银行借款为公司实现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和保障,但大量的银行借款也使公司财务风险增大,财务费用负担较重,影响了公司盈利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公司有必要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适当降低银行贷款规模、缓解公司财务压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成功运用将有利于提升产品档次,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和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实现多层次、多品种的市场策略,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升氨纶产品竞争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50,000 万元将用于年产1.2万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每年新增1.2万吨氨纶纤维生产能力。

  公司原有的粘胶纤维主业十分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在巩固原有优势的前提下,公司以氨纶行业的大发展为新契机,在不断追踪国内外发展趋势及国际新技术、新产品,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分别于2004年9月和2007年11月建成了年产6000吨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的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形成了差别化氨纶纤维年产6000吨的生产能力。生产品种主要是20D、40D 、70D及140D~560D的差别化氨纶纤维。投产后,由于采用了连续聚合生产工艺,产品的各项性能具有较强的优势,成为仅有的能适应经编需要的几个品牌之一,因而,产品的市场价格高于不能适应经编需要的产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充分利用公司在氨纶建设和生产管理的优势,将进一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形成规模优势,使氨纶业务成为公司另一个利润增长点。

  (二)改善偿债能力,降低偿债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将直接减少公司的流动负债,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以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为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由59.13%降至52.00%,公司财务状况因此得到一定优化,偿债风险有所降低。

  (三)提高公司未来融资能力

  公司财务状况的改善和公司盈利能力的加强,有利于公司未来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获得资金,提高公司未来的融资能力。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有利于提升产品档次,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和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实现多层次、多品种的市场策略,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公司章程等是否进行调整;预计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业务和资产的整合计划。

  (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完成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尚无其他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的计划。

  (三)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将使公司股东结构发生一定变化,一方面是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有所增加,另一方面是发行前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五)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为粘胶长丝、粘胶短纤维和氨纶的生产与销售。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1.2万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氨纶业务目前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但规模相对较小,占公司2009年营业收入的比重约为10%。因此,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后,将使氨纶纤维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比重将有望达到30%左右。除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结构产生影响。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负债减少,资产负债率下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上升,营运资金更加充足,财务状况得以大幅改善,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大幅增强,财务风险有所降低。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1.2万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年产1.2万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将新增销售收入65,500万元,销售利润12,975万元。公司规模实力大幅增强,盈利能力将有较大幅度提高。

  (三)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现金流量没有负面影响。项目达产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均会有较大幅度增加,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预计将有所增加。

  三、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变化,也不因此形成同业竞争和产生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公司截至2010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59.13%,资产负债率较高。为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高偿债能力,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因此大幅降低,偿债能力有所提高,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公司融资的空间和能力,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除预案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从近些年市场行情的波动状况来看,公司主要产品粘胶长丝、粘胶短纤和氨纶均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波动特征,且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直接影响到公司以及同行业其他公司的业绩状况。尽管公司在行业周期的不同阶段通过调整经营策略来减少周期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但公司经营业绩波动基本与产品价格波动一致(业绩波动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

  综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为显著,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同样将面临产品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中国加入WTO以来,我国纺织工业保持着高速增长态势,作为纺织行业原料产业之一的粘胶纤维、氨纶行业近几年也得到迅猛发展。尤其在每次产品价格大幅上涨以后,国内氨纶纤维生产企业很多都加大了技改、扩建力度,行业产能扩张迅速。伴随着产品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展,氨纶纤维未来市场需求仍将保持增长,但若产能增长幅度高于需求增长幅度,行业内的市场竞争在未来几年仍将存在。

  二、业务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粘胶纤维产品的主要生产原料是棉短绒和木浆,此外,辅助材料中烧碱的使用量较大。氨纶的主要生产原料是PTMEG和纯MDI。

  2006年以来公司使用的原材料价格出现了明显的上涨,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的成本压力。2008年下半年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原材料价格出现回落。若未来公司使用的原材料价格持续快速上涨,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的影响。

  (二)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粘胶长丝、粘胶短纤、氨纶及主要原材料棉浆粕均属于纺织易燃品,同时,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酸、碱以及二硫化碳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毒性和易燃性,其中烧碱、硫酸属于危险化学品。虽然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并对员工实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但仍存在因生产操作不当、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偿债能力风险

  公司2007-2010年3季度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5.54%、61.41%、64.03%和59.13%,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50,000万元将用于年产1.2万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1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但项目可行性论证是在目前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下,推测未来产品的市场需求、产品价格及其他数据并进行测算的结果,未来国家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产品供求关系、产品价格可能发生变化,同时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生产能力及市场需求等因素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上述因素出现较大变化,将可能导致上述项目难以达到预期经济效益,从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同时,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长,由于从募集资金投入到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将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亦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四、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获得公司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但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审批机关的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取得的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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