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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1-00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年2月9日通过) 2011-0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2月9日上午10:30 2、召开地点: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何志杰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99,908,3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43%。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99,908,324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29.0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境内担保人民币综合贷款额度共同条款合同》项下的《循环贷款协议》续展的议案 同意199,908,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99,908,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邝毅翔、郑文军 3、结论性意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珠海中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珠海中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2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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