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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1-01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月29日以电话、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1年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参与表决的情况

  公司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代为出席董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会议形成的决议,董事对各项议案审议的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参加福州市2011年第一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活动项下宗地2011-02号地块竞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1-011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1-01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福州市2011年第一次目标地块

  公开出让活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福州城区宗地2011-02号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目标宗地"),并于2011年1月21日发布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1年第一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以下简称"本次出让活动"、"本次挂牌活动")。本次出让活动中目标地块的申请人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出让具体方式为出让人根据竞买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目标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则该宗地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人,则该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目标地块受让人应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30日、120日、180日内分三期(比例为50%、20%、30%,竞买保证金充抵土地价款)支付出让价款。目标地块竞得人须代建500套公共租赁房,分为套内面积30、40、50平方米三种户型,配置比例为3︰4︰3;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高层住宅允许增加10%以内);建成后由福州市市政府指定的单位回购,回购单价以成交时的楼面地价及建安成本(按3000元/平方米计)之和为基数的1.03倍确定。商品房住宅套型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总建筑面积应占项目内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一、拟参加竞买的目标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2011-02号;宗地位置:台江区光明港以南,鳌峰路以北;土地面积:142611平方米,合213.92亩;土地用途:商服、住宅用地、公共绿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

  目标地块规划技术指标:容积率≤2.5;商业形式: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沿鳌光路南侧集中布置;建筑密度≤18%;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竞买保证金:42,800万元;起始价:214,000万元。

  二、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拟参加目标地块的竞买

  经审核本次出让活动的相关文件和目标地块的基本情况,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本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作为申请人参加本次目标地块的竞买。

  三、本次竞买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本次拟参加的出让活动及拟竞买的目标地块由于存在其他竞争者,并且设定了底价,本公司或公司子公司能否成功摘牌或竞得存在不确定性。

  如本公司在挂牌出让活动中未能成功摘牌或在拍卖活动中未能成功竞得,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未竞得或未摘牌的结果公告;如在挂牌活动中成功摘牌或拍卖活动中成功竞得,本公司将及时披露竞得或摘牌的结果公告,并将竞得或摘牌情况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本次摘牌或竞得结果能否获得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公司将根据本次参加挂牌或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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