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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1-01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竞得目标项目的公告 2011-0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于2011年2月10日上午在参加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1年度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305,000万元(叁拾亿伍仟万元)竞得编号为宗地"2011-02"地块的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交易成交确认书(编号:榕土让[2011]01号)的有关约定,七个工作日内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该目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上述目标宗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编号:2011-02号;宗地位置:台江区光明港以南,鳌峰路以北;土地面积:142611平方米,合213.92亩;土地用途:商服、住宅用地、公共绿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 目标地块规划技术指标:容积率≤2.5;商业形式: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沿鳌光路南侧集中布置;建筑密度≤18%;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 本公司董事会将于近日召集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将子公司阳光房地产竞得目标宗地及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事项提交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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