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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伟星股份 股票代码:002003 编号:2011-00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配股说明书摘要ZHEJIANG WEIXING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 LTD.(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 2011-0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公告日期:2011年2月14日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配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配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重大事项提示 一、201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符合申请A股配股资格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配股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37,997.30万元,根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经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7,411,04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若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方式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可配售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全额认购其可认配的股份。 二、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三、发行人主要从事钮扣、拉链等服装辅料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因服装消费的特点,其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一般来说,每年的第一季度为销售淡季,从第二季度开始进入销售旺季,直到年末,其中,最旺的销售季节集中在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因此,发行人销售旺季的应收账款、存货、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规模均高于销售淡季。发行人每年在年末加强货款回收力度,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下降。 2010年6月末,发行人的应收账款余额、存货余额、短期借款余额和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75,576,515.72元、287,459,506.14元、329,461,900.25元和252,170,028.59元,分别较年初增长92.77%、79.36%、96.11%和59.11%,其主要原因是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的逐步复苏,2010年上半年下游服装行业内外需求呈现强劲反弹,2010年上半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达783,516,028.0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17%,为报告期内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幅最大的一年。另外,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和下游大型优质客户数量的增加,发行人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1-6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分别为13.30、11.22、8.87和3.40,逐年有所下降。为此,发行人提请投资者关注可能导致的短期偿债风险及应收款项的回收风险。 四、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上重大事项,并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WEIXING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 LTD. 注册资本:207,411,040元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伟星股份 股票代码:002003 法定代表人:章卡鹏 设立日期:1988年5月1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 经营范围:钮扣、拉链、塑料制品和标牌等服装辅料及原辅料、金属制品、塑料工艺品、水晶制品、光学镜片树脂制品(不含危险品)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联系电话:0576-85125002 联系传真:0576-85126598 邮政编码:317025 互联网网址:http://www.weixing.cn 公司电子信箱:002003@weixing.cn (二)本次发行概要 1、发行核准情况 2010年8月10日,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申请A股配股资格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配股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的议案》及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议案;201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配股方案的议案。 本次配股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86】号文核准。 2、配股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配售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经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7,411,04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共计51,852,760股。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若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方式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可配售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配其可配股份。 4、配股定价依据及配股价格 (1)定价依据如下: ①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和公司的发展前景; ③参照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及市盈率状况; ④遵循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在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配股最终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7.33元/股。 5、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的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方案后由公司另行确定)。 6、配股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37,997.30万元(含需支付的预计发行费用),拟投入到以下项目:
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实施完成后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9、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10、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在【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中心】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账号为【800100000017000167】。 公司将严格按照《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11、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配股的承销方式为代销。 承销期为2011年【2】月【14】日至2011年【2】月【25】日。 (三)发行费用
(四)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安排
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五)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流通,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卡鹏 注册地址: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 电话:0576-85125002 传真:0576-85126598 联系人:谢瑾琨、项婷婷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 联系电话:010-88321870 传 真:010-88321912 保荐代表人:刘侃巍、刘宏 项目协办人:刘东杰 项目组其他成员:黄金腾、刘永杰 (三)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章靖忠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8楼 电 话:0571-87901110 传 真:0571-87902008 经办律师:黄廉熙、刘斌 (四)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少先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金鼎广场西楼6-10层 电 话:0571-88216945 传 真:0571-88216880 经办注册会计师:葛徐、江娟 (五)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 真:0755-82083947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 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电 话:0755-25938000 传 真:0755-25988122 (七)收款银行: 户名: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50201100902730684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第二节 主要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权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二)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1: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章卡鹏、张三云、谢瑾琨分别持有伟星集团有限公司11.80%、8.85%、2.37%的股份,三者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注2:2010年9月7日,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份5,700,000股办理了股权质押。截至配股说明书签署日,伟星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56,376,260股,占股份总数的27.18%。 注3:2010年8月3日,实际控制人章卡鹏先生持有的发行人股份13,876,153股办理了股权质押。 注4:鉴于伟星集团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已满,伟星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5,614,964股自2010年9月15日起可上市流通。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090,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8.49%,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伟星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3月9日,法定代表人章卡鹏,注册资本为16,8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临海市尤溪,公司性质为非国有法人,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国内广告兼自有媒介广告发布。一般经营项目:塑胶工艺品、其它首饰、服装及床上用品、建筑材料制造、加工;房地产经营(三级);服装、纺织品、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化工原料、五金商品、其它缝纫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批发、零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服装、床上用品、工艺品、有机玻璃板,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持有公司28.49%的股权,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合计持有伟星集团20.65%的股权,同时分别在伟星集团担任董事长兼总裁和副董事长职务。 章卡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69%的股份,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张三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43%的股份,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在伟星集团战略决策中一直处于核心地位,在领导伟星集团发展壮大过程中,得到了伟星集团其他股东的高度认同,并在行使伟星集团的股东权力以及在对伟星集团和本公司的重大决策上保持了高度一致。2010年12月21日,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补充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书面协议方式进一步明确了双方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因此,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章卡鹏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1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发行人董事长、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江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云南云县亚太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服装协会服装辅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人大代表、台州市人大代表、临海市人大常委。 张三云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12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任发行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伟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江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云南云县亚太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服装协会服装辅料专业委员会专家组组长、台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 (三)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发行人成立以来,控股股东一直为伟星集团,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发行人成立以来,实际控制人一直为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为59,090,724股,其中56,376,26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7.18%。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章卡鹏先生持有的发行人股份13,876,153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69%。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张三云先生所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均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分别出具了浙天会审〔2008〕688号、浙天会审〔2009〕366号、天健审〔2010〕2188号和天健审〔2010〕381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次配股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后,本公司于2010年10月23日公告了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见本节之“五、关于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说明”。 一、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简表 单位:元
(二)合并利润简表 单位: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四)合并股东权益简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母公司资产负债简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利润简表 单位:元
(三)母公司现金流量简表 单位:元
(四)母公司股东权益简表 单位:元
三、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注1:上海伟星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系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投资,投资比例62%。 注2:临海市伟星电镀有限公司因建造厂房向本公司借款16,850,858.14元,因该公司借款时间较长,且无明确偿还计划,已实质构成了本公司对其的投资。 注3:发行人已于2009年9月将临海伟星优利雅钮扣有限公司注销,自2009年度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注4:发行人于2008年2月受让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自2008年4月1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要求,计算发行人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表如下: 1、净资产收益率
2、每股收益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五、关于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说明 2010年10月23日,本公司公告了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均为未审数。 (一)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元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82,009.81万元,较2010年初增长25.62%,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期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余额较期初大幅增长所致。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负债总额69,389.26万元,较2010年初增长46.35%,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期末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预收款项、应交税费余额大幅增长及新增4,650万元长期借款用于深圳观星园区项目建设所致。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权益112,620.55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10,387.69万元,分别较2010年初增长15.53%和15.59%,主要是本期销售规模扩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5.09%,期末未分配利润大幅增长所致。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元
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逐步好转以及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方针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下游服装行业2010年呈现出恢复性增长的趋势,进一步带动了服装辅料行业的增长。201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323.58万元、营业利润24,313.13万元、利润总额24,814.99万元、净利润18,395.86万元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41.78万元,分别较2009年同期增长了36.32%、48.61%、51.95%、44.52%和45.09%,经营业绩大幅提升。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元
2010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99.6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06%,主要系随着产销规模的扩大,公司本期支付的原辅材料采购款以及发放上年期末的职工奖金较多等因素所致。 2010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99.6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60%,主要是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的增长,扩大生产能力,投建深圳观星园区项目、增加生产设备投入所致。 2010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14.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1.70%,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同期根据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股利20,124.59万元,而本期公司根据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股利4,093.2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主要财务指标1、主要财务指标
2、公司2010 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1)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公司2010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的发生额列示如下表: 单位:元
(2)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2010年1-9月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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