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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短波 2011-0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最高法院发布司法解释 规范公司设立及运营 据新华社电 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设立及运营,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自2011年2月16日起施行。 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有关公司资本的形成与维持、股权投资者之间利益的平衡、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公司设立过程中债务的承担等方面涉及的问题较多,对各方主体利益影响也较大。但《公司法》对上述问题的规定却相对简略,导致法律适用上的分歧较多,处理上的难度较大。 为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贯彻《公司法》的精神和原则,明确并统一法律的适用,最高法院着眼审判实践的需要、根据既有的立法规定、结合成熟的学说观点,制定了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以对上述问题进行规范。 解释(三)从六个方面进行设计:一是落实公司成立前债务的责任主体;二是确立典型非货币出资到位与否的判断标准及救济方式;三是界定非自有财产出资行为的效力;四是明确未尽出资义务(包括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和抽逃出资的认定、诉讼救济的方式以及民事责任;五是规范限制股东权利的条件和方式;六是妥善平衡名义股东、股权权属的实际享有者以及公司债权人间的利益。
沪房产税征免认定开始 标准进一步细化 证券时报记者 孙玉 实习生 王齐 两个或两个以上上海居民家庭共同拥有的住房将计入各自家庭住房套数,已并入居民家庭计算过免税住房面积的成年子女,则不得重复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同时因房屋征收或拆迁而购买或取得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昨日,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税局、上海市房管局对上海市房产税试点工作中的房产税征免认定进行了解答,从限购和征税角度进一步细化了房产税征免标准。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表示,自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以来,税务部门已对部分个人住房进行房产税征免认定,所有被认定需要缴纳房产税的购房者,一年内都可以缴税。据记者了解,目前上海已有部分购房者被认定需要缴纳房产税。 按照此次征免认定标准,从认购套数角度看,沪上两个或两个以上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共同拥有或购买住房的,均应计入各自家庭的住房套数,并根据各自拥有住房的份额,分别计算家庭住房面积。中国指数研究院上海分院研究总监杜丙国认为,从市场认购套数角度来看,对于那些双方都有改善住房需求的居民家庭而言,实际“少买了一套房”,但不会影响居民改善住房的需求。 就房产税减免而言,对于那些新购且属于第二套房及以上的上海市居民家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且其常住户口在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内的,可并入该居民家庭按每人60平方米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已并入居民家庭计算过免税住房面积的成年子女,则不得重复计算免税住房面积。但是同时,上海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仍可享受优惠,暂免征收房产税。
海南力争年内发起设立 海南旅游等6只产业基金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记者昨日从国资委网站获悉,海南省国资委日前召开会议,决定今年加大资本市场运作力度,力争实现海南矿业、海汽集团年内申报发行上市,并选择推动建工、水电等一批资产较优、效益较好的企业进入上市培育。 海南省国资委主任吕宜勇在会上表示,今年将通过主动、快速整合形成规模较大、资信较优、发展潜力大、能承担更大责任的大企业集团,力争年底实现8家以上省属企业资产规模超50亿。同时力争年内发起设立海南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地产信托基金、信息产业基金、中投联合产业基金、矿业发展基金、新能源(清洁技术)产业基金等。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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