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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1-004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2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2月15日以现场召开的方式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1名董事出差,委托其他董事代为投票。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介良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潘家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市潘家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就超募资金的使用设立专户,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另行签署超募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届时将另行公告。

公司连同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潘家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市潘家支行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2010年12月27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2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07)。

(二)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沈介良先生、赵凤高先生、朱小健先生、龚旭东先生、殷雪松先生、许建国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慧湘先生、陆刚先生、陈志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承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侯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修订本)>的议案》。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规定,董事会对《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修订本)》,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本)>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重要修订: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进行修订;对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进行了定义。

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本)》,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修订本)>的议案》。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修订本)》,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修订本)>的议案》。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修订本)》,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 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本)>的议案》。

关于《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本)》,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本)>的议案》。

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本)》,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修订本)>的议案》。

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修订本)》,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本)>的议案》。

关于《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本)》,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修订本)>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修订本)》,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关于《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 2月15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介良先生,1953年2月生,中国国籍,历任武进县汽车内饰厂厂长、武进市旷达汽车织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为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介良先生持有公司109,731,444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赵凤高先生,1950年7月生,中国国籍,历任上海易初通用机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凤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朱小健先生,1960年6月生,中国国籍,历任原君安证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风险控制组成员。现任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和上海君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小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龚旭东先生,1972年7月生,中国国籍,历任武进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经理、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龚旭东先生为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之配偶张娟芳女士之外甥,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殷雪松先生:1973年3月生,中国国籍,历任长春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殷雪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许建国先生,1961年11月生,中国国籍,历任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贸易部经理、销售总监。许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陈慧湘先生,1960年4月生,中国国籍,九十年代任联想集团高级经理,中国知名企业管理学者,北京首都企业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内知名大学客座教授,联合国第四届青年企业家大会中国唯一被邀学者,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专题人物。现任北京丰收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慧湘先生已于2011年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深交所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05972)》,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陈志斌先生,1965年1月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全国会计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事务所内部治理准则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中国注册项目数据分析师(CPDA)专家委员会专家,江苏省会计学会理事,江苏省非营利组织会计学会秘书处成员,江苏南大财务与会计研修中心常务干事。陈志斌先生于2009年3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深交所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02830)》,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陆刚先生,1964年6月生,中国国籍,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陆刚先生于2007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深交所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00411)》,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1-005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1月2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2月15日以现场召开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艾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审议,认为艾军先生、钱英女士符合公司监事履行职责的相关要求,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提名艾军先生、钱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任期三年。

公司承诺: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第二届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2 月15 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艾军先生,1965年8月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2005年至今任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总经理。艾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钱英女士,1960年4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3年至今任浙江上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钱英女士为公司股东浙江上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浙江上策780万股股份。钱英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1-006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兹定于2011年3月9日召开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是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1年3月9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半天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3月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 开元太湖湾旅游度假村(原金陵太湖湾大饭店)VIP(8)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太湖湾旅游度假区(近灵山大佛)。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本议案中的非独立董事选举事项和独立董事选举事项将分别实行累积投票制。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本议案中的监事选举事项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0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01)。

4、《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本)>的议案》

5、《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1年3月3日至2011年3月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苏旷达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3179

联 系 人:徐秋、陈艳

联系电话:(0519)86159358

联系传真:(0519)86549358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1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表决结果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同意股数
沈介良 
赵凤高 
朱小健 
龚旭东 
殷雪松 
许建国 
独立董事:同意股数
陈慧湘 
陆刚 
陈志斌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艾军 
钱英 
序号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本)>的议案》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备注: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议案1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6,独立董事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3。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5、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2。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附件2:

回 执

截至2011年3月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1年3月3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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