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同力水泥 公告编号:2011-002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异常波动公告 2011-0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价已连续3个交易日(2010年2月11日、2月14日和2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关注及核实情况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2010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12,600万元,详见公司2011-001号公告; (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并进行了公告。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