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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1-003TitlePh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1-0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1年2月15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载了梁钟荣所撰写的《TC/RC谈判:铜加工费大涨66%》。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相关报道的主要内容如下:

  报道称:中国铜原料联合谈判小组(以下简称谈判小组)已与必和必拓敲定2011年铜加工冶炼费(TC/RC)协议,该费用将较2010年的基准价上涨66%。

  " 根据我们获得的消息,该协议是在上周谈成的。"2月14日,南方一家铜冶炼企业人士透露,达成的77.0/7.70的铜加工冶炼费(TC/RC)(即粗炼每吨77美元、精炼每磅7.7美分),较之2010年46.5美元/吨的铜加工冶炼费已有大幅度提升,"但这仅仅是上半年基准价"。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报道事项说明如下:

  本公司作为中国铜原料联合谈判小组成员,的确参与了有关铜加工冶炼费(TC/RC)谈判,并与必和必拓于2010年签署了2011-2014年铜精矿进口合同,合同中约定每年向公司提供铜精矿2万吨,铜加工冶炼费根据每年度基准加工费情况具体商谈确定。本年度至今本公司与必和必拓的铜加工冶炼费尚未最后敲定,经公司估算,本公司与必和必拓的铜精矿进口数量占本公司全年铜精矿进口数量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2010年与必和必拓没有发生铜精矿采购业务。

  三、其他说明

  1、本公司2010年度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预计其增减幅度不会超过50%,无需进行业绩预告。

  2、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3、本公司对相关机构或个人造谣、误导性报道、误导性分析的立场和观点,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必要的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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