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2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1-006TitlePh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2月16日上午9:00;

  3、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花苑东路199-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1年2月10日;

  6、会议主持人:徐仁华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计2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9,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徐仁华、任海峰、徐敏、郁其平、吴九德、伊恩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累积投票权为90000000×6);选举贾丽娜、张永年、余荣发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总累积投票权为90000000×3),其中贾丽娜女士、张永年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徐仁华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海峰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徐敏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郁其平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九德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伊恩江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贾丽娜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永年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余荣发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九人当选为公司董事,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过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金百鸣先生、姜宗浒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总累积投票权为90000000×2)。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金百鸣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姜宗浒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二人当选为公司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的监事张兰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决定续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的十三条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第十三条修改前: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葡辛胺系列、A酯系列、芝麻酚(7号酯)、KBQ、保护氨基酸系列、AKD系列、阳离子分散松香胶;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生产:葡辛胺系列、A酯系列、芝麻酚(7号酯)、KBQ、保护氨基酸系列、AKD系列、阳离子分散松香胶。

  第十三条修改后: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葡辛胺系列、A酯系列、芝麻酚(7号酯)、KBQ、保护氨基酸系列、AKD系列、阳离子分散松香胶、原料药;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生产:葡辛胺系列、A酯系列、芝麻酚(7号酯)、KBQ、保护氨基酸系列、AKD系列、阳离子分散松香胶、原料药。

  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鲍金桥

  3、结论性意见:天马精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2版 )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焦 点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产 经
   第B004版:中小板创业板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个 股
   第C004版:期 货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