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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3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多晶硅铸锭炉产品销售合同的公告 2011-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3月16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科技")与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浙江省绍兴市签署了《多晶硅铸锭炉销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现将上述合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时间:2011年2月16日 2、合同双方当事人 买方: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合同标的 上述合同标的物为:精功科技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50台(套)多晶硅铸锭炉及辅助设备。 4、合同金额 总计人民币14,250.00万元(大写:壹亿肆千贰佰伍拾万元整)。 5、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合同付款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等。合同签订后,买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定金,即 4275 万元,其余款项视产品交货、验收时间分批付款。 6、交货时间、进度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2011年5-9月每月各交付10台。 (2)、交货地点:卖方工厂内,运费由卖方负担。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自合同签订之日立即生效。 8、合同的履行期限 从上述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9、违约责任及风险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买卖双方必须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 (2)、如买方在提货前逾期付款6个月以上,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3)、免除违约责任:地震、台风、战争、水灾等产生的不可抗力。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根据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09年12月24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7910002009122400045),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14日,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注册资本为33,7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33,700万元人民币,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路66号;法定代表人:XIE PING PEIER。经营范围:经营许可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子元器件的生产技术研发、硅单晶片、硅多晶片、多晶硅铸锭的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系列产品的产销规模,将对本公司2011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提升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如因公司原因出现前述违约责任现象时,公司存在需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的风险。 2、如因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因出现前述违约责任现象时,公司存在上述产品销售收入不能确认或部分确认的潜在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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