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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2011-017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1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军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2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2月15日至2011年2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2月15日下午15:00至2011年2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东风路19号公司经营楼5楼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9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409,7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1%。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为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420,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9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88,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56,360,0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反对票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弃权票48,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7 %。 2、审议通过《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56,359,9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反对票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弃权票48,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87%。 3、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1年财务预算方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56,361,4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反对票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弃权票47,4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4%。 4、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56,359,9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反对票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弃权票48,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87%。 5、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56,405,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票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弃权票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55%。 6、审议通过《201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分配预案》。 同意票56,358,9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反对票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32%;弃权票48,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7%。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22,292,4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反对票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36%;弃权票48,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219%。回避票34,067,507股,回避股东为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56,359,9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反对票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弃权票48,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87%。 9、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56,358,9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反对票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弃权票49,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89%。 10、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10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述职。 以上议案及独立董事2010年度的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已在2011年1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周群、张宇佳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1-016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2011年3月7日上午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3月3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保荐机构指定的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8、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东风路19号公司经营楼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2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时间:2011年3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4、登记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东风路19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5、邮政编码:336000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东风路19号公司经营楼3楼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795-3266280 传 真:0795-3266280 邮 编:336000 联系人:翟忠南、王乐 2、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如下(未作出明确指示的视为由被委托人自行决定投票意向):
(以上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向下打“√”进行表决,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盖章或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 2011-015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为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锂电”)提供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资助金额及期限 对江特锂电提供人民币1500万元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为一年(从资金到位时间起算)。 2、资金主要用途 公司向江特锂电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按资金到位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资金使用到期日后一次性结算收取。 4、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日 注册资本:700万元 注册地:宜春市东风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朱军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用三元材料、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的制造与销售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70%的股权,自然人股东钟盛文持有30%的股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的总资产2303.88万元,净资产650.15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40.58万元,营业利润-26.53万元,净利润-20.25万元。本数据已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0年度,本公司已向江特锂电提供财务资助900万元。 本次借款由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0年12月31日,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717,869,332.35元,净资产为407,532,419.24元。2010年的营业收入为547,831,197.50元,净利润为30,985,049.0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江特锂电的其它股东义务 江特锂电的其它股东为自然人股东钟盛文,其持有江特锂电30%的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财务资助由本公司单方面提供,钟盛文因自身资金实力原因不提供财务资助,因公司持有江特锂电较高比例的股权,为促使江特锂电快速发展,有必要提供财务资助。 四、董事会意见 江特锂电是公司向锂电新能源产业方向发展而最早成立的一家企业,经过前期的运作,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工艺技术成熟,产品销售逐步扩大。因成立时间较短,设立时投资金额不大,江特锂电目前生产经营资金紧张。为解决因销售订单增加而造成的流动资金紧张困难,满足用户需求,占领市场,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以支持江特锂电快速发展壮大。公司本次及累计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不大,公司对江特锂电持股比例较高,且江特锂电发展前景较好,未来收入可以预期,因此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是可控的。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锂电”)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使江特锂电能抓住市场机遇,解决因销售订单增加而造成的流动资金紧张的困难,以满足用户交付需求,有利于公司和江特锂电的发展。公司本次及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不大,且公司按借款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在公司对江特锂电的控股比例较高、江特锂电的发展前景较好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特锂电提供人民币15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流动资金用途,同时要求公司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督促落实好按期还款措施,保护资金安全。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规定,江特锂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另一自然人股东与江特电机及持有江特电机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江特锂电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与江特电机结算资金占用费,江特电机向江特锂电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是公允的。 江特电机对江特锂电的财务资助事项已经江特电机于2011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还将提交江特电机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特电机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均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控股子公司江特锂电提供人民币1500万元的财务资助,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可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资金占用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定价公允,不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江特电机向江特锂电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虽然江特锂电资产规模较小,但公司已经掌握了锂电池正极材料的核心技术,并已经批量化生产,随着市场对锂离子电池需求量的不断增加,锂电池正极材料作为其核心关键材料,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公司预计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回收投资资助款的风险相对可控。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江特电机本次向江特锂电提供财务资助无异议。 七、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2011年2月15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900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江特锂电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江特锂电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1-014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1年2月16日上午在本公司经营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朱军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2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和保荐机构发表的专项意见详见2011年2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经总经理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聘任邹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2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1年3月7日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2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邹诚先生的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 邹诚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84年7月至1986年7月在江西宜春工程机械厂工作;1986年7月至1998年4月在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为江西宜春电机厂)工作,先后担任开发科科长、研究所所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1998年4月至2000年9月在宜春矿山机械厂工作,任厂长;2000年9月至2003年12月在广东韶关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总工程师;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在湖南天能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07年1月至2010年3月在长沙劲威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工作,为合伙人;2010年4月至今在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起重电机事业部总经理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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