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1-005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2011-0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2月22日,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庆祖森先生与庆光梅女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庆祖森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207,70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7%)全部转让给庆光梅女士,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2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0-043号公告(《关于大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和2011年1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1-002、2011-003号公告(《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1年2月18日,公司收到庆祖森先生转来的由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庆祖森先生转让给庆光梅女士的公司股份20,207,707股已于近日完成过户。 庆光梅女士与庆祖森先生系父女关系,且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谢平先生系夫妻关系;截止目前谢平先生持有公司25,362,1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31%。本次转让完成过户后,庆祖森先生、谢平先生(第一大股东)和庆光梅女士(第二大股东)分别持有公司股份为:0%、8.631%、6.877%,其合并持有公司15.508%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