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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1-003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2月12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2月18日以现场会方式在公司4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肖宏江董事长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组方案实施完毕,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治理,会议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湖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湖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结合市场运作规律,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0000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部分条款。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这四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方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肖宏江、张定明和尹光志组成,肖宏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龙平、傅振邦和尹光志组成,张龙平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尹光志、巫军和张龙平组成,尹光志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韩慧芳、肖宏江和尹光志组成,韩慧芳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石首市天然气项目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下属企业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独资设立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石首市城市天然气项目的建设与经营管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2015年五年发展规划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11年3月7日在武汉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一:《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修改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修改为: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应严格控制为他人提供担保,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为: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修改为: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工作需要,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内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有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该等事项应按相关特别规定执行。

对于上述行为,董事会将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对于需报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等事项;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有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该等事项应按相关特别规定执行。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于上述行为,公司将制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应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对于需报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有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二十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七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不超过聘任其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的任期,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三十二条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修改为:

第一百三十二条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在其各自职责及分工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工作。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1-004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2月12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2月18日在公司5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承立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组方案实施完毕,为规范公司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1-005号

关于召开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1年3月7日召开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3月7日(星期一)上午9:30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光明万丽酒店三楼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98号)

(五)会议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2日(星期二)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3月2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如下格式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下列议案:

1、《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7、《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8、《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情可在2011年2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

三、会议参加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1年3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本公司证券法律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96号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27-86621100

传 真:027-86621109

联 系 人:杨碧波 蔡忞

邮政编码:430062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股东账号(附注2): 持股数(附注3):

3、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1-006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公司下属企业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然气公司”)拟以货币资金独资设立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天然气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

2、2011年2月18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有效表决票9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石首市天然气项目公司的议案》。

3、本次全资子公司投资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9.16亿元的2.18%,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47.75亿元的0.42%;且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人,不属于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主体为公司下属企业湖北天然气公司。湖北天然气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北天然气公司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设立石首天然气公司由湖北天然气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现金出资。

石首天然气公司主要负责石首市城市天然气项目的建设与经营管理,拟经营范围为天然气(燃气)管道工程(CNG母站和汽车加气子站)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天然气(燃气)输配,民用、工商业用及车用天然气的销售。

石首市作为湖北省荆州市的副中心城市,全市版图面积1427 平方公里,城镇人口21.06 万,以发展化工、森工、机电为主,存在较多的潜在用户。石首市用气量主要为城镇燃气和工业用气,且用气量逐年增加。根据市场调查,石首市居民和商业年用气量为1281万立方米。到2015年,用气需求量为5570万立方米/年;2020年用气需求量为7482万立方米/年。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主要目的是依托湖北天然气公司的资金、资源、技术和管理优势,紧紧把握“中部崛起”和石首“两型社会建设”的良好发展机遇,打造公司天然气业务完整产业链。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石首天然气公司,负责石首市城市天然气项目的建设与经营管理。天然气工程属于市政基础设施,具有自然垄断性和稳定的投资收益。根据石首市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的使用情况,石首市天然气工程投资风险较小,具有较好的投资效益。本次投资的风险主要存在于天然气资源和市场开拓两个方面。

1、关于天然气资源的风险。目前国内天然气资源总体上供不应求。随着西气东输二线、西气东输三线、中缅天然气管线和沿海一批LNG接收站的相继建设和投产,预计在2015年以后天然气资源供不应求的紧张局面将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

2、关于市场开拓的风险。石首市天然气市场的培育有一个过程。如果市场发展过于缓慢,难以达到预期销售规模,将影响本次投资收益。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在天然气产业领域的进一步拓展,有利于发挥公司在湖北省的区域优势,改善能源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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