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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1-003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2月18日在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日前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达到法定人数。保荐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168,890,303.04元,利润总额 122,394,916.29元,每股收益0.62元。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摘要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共实现净利润为12,235.38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8,928,836.65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为269,268,051.26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等法规要求,结合公司2010年度盈利情况, 为壮大公司规模,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决定2010年暂不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0年7月28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报告中:募投项目水产品加工项目2008盈利为1,975.40万元,实际应为3,551.10万元(参见200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报告)。 同时,根据2010年的实际盈利状况,特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更新更正。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经核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各专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一致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召开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1年3月11日在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工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1-004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2月18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2月9日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请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请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监事会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10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相符。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1-005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年度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2月18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1年3月11日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开时间:2011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 2. 召开地点: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加工厂会议室 3.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 5. 出席对象: (1)凡2011年3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8、审议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做《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部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1 年3月10日(8:30 — 16:30)。 3. 登记地点: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 2) 邮政编码:116100 3) 电 话:0411—39330110 4) 传 真:0411—39330208 5) 联 系 人:孙立涛 2.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1年3月11日召开的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本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天宝股份2008年2月15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发行价格为17.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726万元,发行费用共1,487.68万元,每股发行费用0.8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238.32万元。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2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辽天会内验字(2008)D39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2010年天宝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投入三个募集资金项目的工程款、设备款合计247.64万元,其中:水产品加工项目投入174.79万元;超低氧高标气调库及加工车间项目72.8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存储账户的议案》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履行。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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