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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1-004TitlePh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1年0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上刊登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及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0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5,099,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436%。会议由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5,099,730股;弃权:0股;反对: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委派江迎春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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