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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合渠道口味 新债券基金比较基准固定化

普遍采用“三年期银行定存收益率+固定数值”设定业绩比较基准

2011-02-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程俊琳

  证券时报记者 程俊琳

  近期,部分新成立或发行的债券基金一改以债券指数作为业绩基准的做法,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以一个确定数值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方式。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做法主要是迎合银行渠道客户,同时反映出基金公司在追求绝对回报道路上的探索。

  目前来看,新债券基金纷纷以“三年期银行定存收益率+固定数值”设定业绩比照基准。公开资料显示,正在发行的华商增利基金的业绩基准为“三年定期存款利率+2%”。无独有偶,稍早成立的华安稳固收益基金的业绩基准同样采取了“三年银行存款定存收益率+1.68%”形式。采用同样做法的基金还包括海富通稳固收益基金,其业绩基准为“三年银行定存收益率(税后)”、易方达岁丰添利“三年期银行定存收益率+1.2%”、嘉实收益“三年期定存利率+1.6%”等。在此之前,绝大多数的债券基金均采用相应债券指数作为业绩基准,以银行存款收益率为业绩基准的只存在于货币基金。

  上海一家基金公司债券基金经理表示,去年以来,债券基金采用定值作为业绩基准的现象明显增多,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从渠道出发做出的改变。他表示:“债券基金更符合银行客户的整体低风险需求,传统银行客户是以绝对回报为目标的储蓄型客户,对这类投资人而言,他们更希望在投资产品时就清楚能够获得多少收益。”

  “这是在银行理财经理的建议下做出的尝试”,某公司渠道销售经理表示,“经过这样的调整,银行在销售债券基金时目标更为明确,客户也更容易接受”。

  在基金公司产品经理眼里,绝对回报产品是介于固定收益产品与权益类产品之间的产品模式,能够完善公司原本的产品线。同时,采用定值作为业绩基准体现了基金公司追求绝对回报的尝试。

  有基金业内人士认为,事实上,在上一轮牛市开始之前,为实现产品的多样化,已有基金公司试水绝对回报产品,牛市的来临使得基金公司暂时搁置了这一规划。据悉,目前在销售渠道端,绝对回报类产品如阳光私募类产品很受欢迎,公募基金的发行面临强大压力。

  对于基金公司绝对回报的探索,不少业内人士提出质疑。他们认为在当前投资限定下,基金产品本身的股票仓位决定其无法控制下行风险,公募基金追求绝对收益最多只是迎合银行渠道客户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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