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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1-临007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1-02-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2011年2月17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锡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以及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三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将定期存单重新转存;同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以及东兴证券三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同意将定期存单重新转存。 公司与浦发银行以及东兴证券三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于浦发银行的募集资金8亿元(共4张存单,每张2亿元,账号分为:84030167020000141、84030167020000133、84030167020000125、84030167020000150,开户日期均为2011年1月25日,期限6个月)重新转存为定期存单。2011年2月17日,4张存单开具,每张2亿元,期限均为6个月,账号分别为:84030167020000168、84030167020000184、84030167020000192、84030167020000176。 二、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13年12月31日)后失效。 三、本协议为构成三方于2011年1月26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公司与民生银行以及东兴证券三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决定将存储在民生银行的于2011年2月1日存放的20,000万元定期存单(共7张,账号分别为3201014280000372、3201014280000389、3201014270000955、3201014270000390、3201014270000963、3201014270000971和3201014270000980)重新转存,于2011年2月17日开具定期存单。定期存单具体清单如下:
二、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13年12月31日)后失效。 三、本协议为构成三方于2011年1月26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2011年2月1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2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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