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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各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或开通本基金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网点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各销售机构的定投起点金额列示如下: 3.1直销机构 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定投本基金的起点金额为200元,定投申购费率如下表:
3.2场外代销机构
§4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1年2月18日起,本公司将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或者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本基金开放日常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的上述资料。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2月21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在申银万国证券 开通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1年2月23日起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旗下五只开放式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二、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上述五只基金其中任一只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基金转换受理场所 基金转换受理场所为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及本公司旗下基金各代销机构,本次开通上述五只基金相互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列示如下:
如需增加或减少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转换受理场所之数量,本公司将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五、基金转换费率及份额计算方式 投资者进行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非货币基金之间转换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2、货币基金转换至非货币基金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没有赎回费) 六、基金转换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资产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实行前端收费基金和前端收费基金互转,前后端收费基金不得互转。 4、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200份。 5、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做全额确认,也可做部分确认,对当日未确认的基金转换转出申请份额将自动予以撤销,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金转换申请。 7、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七、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2、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2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八、重要提示 1、本公告事项适用于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本公告内容及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2、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告文件,亦可到本公司网站等处查询; 3、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或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九、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2、本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2 月21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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