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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证券代码:002442 公告编号:2011-009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 第一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02月10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1年02月20日于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组建公司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2011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重组获得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正式开始履行职责,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应相应进行调整。按照《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办法,公司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刘江山先生担任,委员分别为:总经理俞菊美女士和独立董事蒋殿春先生。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关于组建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按照《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四人组成,其中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刘玉平先生担任,委员分别为:独立董事董尚雯女士、边同乐先生和总经理俞菊美女士。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1亿元信用贷款的议案》 由于银行短期借款到期以及焦作项目即将注资的双重压力导致公司近期将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考虑到公司后续资金需求,决定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1亿元信用借款以部分缓解资金压力。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02月20日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证券代码:002442 公告编号:2011-010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1年 第一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2月20日上午11:00在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侯贺钢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2月1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监事3名(发出表决票3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收回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本次会议选举侯贺钢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侯贺钢先生简介见附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归还前次募集资金借用款项至专用账户的前提下,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3个月,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侯贺钢先生简介: 出生于1973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200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8月---2008年1月在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检测中心物理实验员、副主任;中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007年开始参与了国家5项炭黑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2008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检测中心主任。 侯贺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侯贺钢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侯贺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证券代码:002442 公告编号:2011-01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星化工")于2011年2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31 号文核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82,001,630.0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 年6月29 日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0]第104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前一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8.59%)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已于2011年2月18日归还该笔款项至专用账户。在此前的12 个月内,公司没有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3个月将仍然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5.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使用计划为: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帐号为:13001656208050504319。提取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公司同时承诺: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公司将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玉平先生、蒋殿春先生、董尚雯女士对本次公司拟再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在归还前次募集资金借用款项至专用账户的前提下,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3个月,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五、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2月20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如下: "公司在归还前次募集资金借用款项至专用账户的前提下,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3个月,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上的《龙星化工第二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郭熙敏、袁占虎经核查后,发表了如下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龙星化工在及时归还前次募集资金借用款项至原专用账户的前提下,再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宜,已分别经龙星化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且其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龙星化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龙星化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保荐人对龙星化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化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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